板橋浮洲榮工廠地及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規劃案
本基金會歷時半年精心規劃與各方協調溝通,將攜手擘劃浮洲地區新生活
自去年年底,「板橋浮洲榮工廠地及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規劃案」,由台北縣政府城鄉局為推動板橋浮洲地區都市更新開發計畫,並配合行政院「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將浮洲地區列為都市更新先驅的示範計畫,縣府特委託本基金會擔任本案之顧問,本案經歷半年的規劃作業並與各主管單位、主要公有地主溝通協調會議後,已於本年度6月24日提出本案之期末報告並完成期末報告審議。
本案位於板橋市浮洲地區,縣府為提升浮洲地區的整體都市更新效益,特將規劃範圍由原湳仔溝溪西側擴大成橫跨湳仔溝溪兩岸,規劃面積約達95公頃,包含捷運土城線的亞東醫院站,土地權屬中公有土地比例高達70%以上,以國有地及榮工公司的土地為大宗,長期以來當地土地使用機能不彰,土地使用缺乏整體規劃及公共設施興闢不足,使得地區的整體環境意象及生活機能薄弱。
本基金會以考量浮洲地區未來在北縣都會區之發展定位,希望與遠東數位科技園區產生一個聚集經濟的效果,提出了「打造數位休閒生活新城」的更新願景,作為本案更新規劃之發展依據,將使得浮洲地區生活機能系統能多元化建構,發展浮洲地區成為板橋市的副都心,使得台北縣能成為一個生活、生產、生態的三生永續發展的都市。
因此,在提出「數位生活休閒城」的概念下,將塑造一個「城中城」(New town in town)的特色風貌,透過符合土地生態規劃的手段,以具前瞻性的數位產業為發展重點,提高數位產業的附加價值,增加地區多面向的發展,完整建構數位休閒娛樂生活,來滿足北縣居民的生活休閒空間需求,積極地活化計畫區土地使用機能。
本案位於板橋市浮洲地區,縣府為提升浮洲地區的整體都市更新效益,特將規劃範圍由原湳仔溝溪西側擴大成橫跨湳仔溝溪兩岸,規劃面積約達95公頃,包含捷運土城線的亞東醫院站,土地權屬中公有土地比例高達70%以上,以國有地及榮工公司的土地為大宗,長期以來當地土地使用機能不彰,土地使用缺乏整體規劃及公共設施興闢不足,使得地區的整體環境意象及生活機能薄弱。
本基金會以考量浮洲地區未來在北縣都會區之發展定位,希望與遠東數位科技園區產生一個聚集經濟的效果,提出了「打造數位休閒生活新城」的更新願景,作為本案更新規劃之發展依據,將使得浮洲地區生活機能系統能多元化建構,發展浮洲地區成為板橋市的副都心,使得台北縣能成為一個生活、生產、生態的三生永續發展的都市。
因此,在提出「數位生活休閒城」的概念下,將塑造一個「城中城」(New town in town)的特色風貌,透過符合土地生態規劃的手段,以具前瞻性的數位產業為發展重點,提高數位產業的附加價值,增加地區多面向的發展,完整建構數位休閒娛樂生活,來滿足北縣居民的生活休閒空間需求,積極地活化計畫區土地使用機能。
TOD導向永續發展的整體規劃,帶動都市更新契機
本計畫將建構便捷與永續之交通運輸系統,在都市設計上導入大眾運輸導向(TOD)的發展規劃原則,並透過人行電動步道及綠色運具的使用,創造浮洲地區交通動線網絡的連續性並劃設與自然融合的生態綠廊,而在住宅區道路將導入交通寧靜區的規劃原則並強調以人為本之可親都市環境,期能有效利用公有土地資源,增加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帶動更新契機。
土地使用規劃方向除致力創造環境特色外,並將土地權屬範圍及土地區位的特性充份納入評估,本案於湳仔溝溪兩側劃為兩大更新地區,分別規劃「生態住宅區」、「生活休閒商業區」、「數位休閒娛樂生活區」及「數位產業生產專區」等四個主要土地使用分區及配置相關公共設施,其中部分商業區限制作旅館使用,以作為數位專區和遠東電信園區之商務支援服務之用。針對土地使用強度,為增加原老舊住宅區未來的更新可行性與開發潛力的誘因,提高原土地使用強度。另配合產業特性及商業活動的經營型態,充分評估交通衝擊影響後,提出合理的開發強度,避免過渡開發產生外部衝擊。
土地使用規劃方向除致力創造環境特色外,並將土地權屬範圍及土地區位的特性充份納入評估,本案於湳仔溝溪兩側劃為兩大更新地區,分別規劃「生態住宅區」、「生活休閒商業區」、「數位休閒娛樂生活區」及「數位產業生產專區」等四個主要土地使用分區及配置相關公共設施,其中部分商業區限制作旅館使用,以作為數位專區和遠東電信園區之商務支援服務之用。針對土地使用強度,為增加原老舊住宅區未來的更新可行性與開發潛力的誘因,提高原土地使用強度。另配合產業特性及商業活動的經營型態,充分評估交通衝擊影響後,提出合理的開發強度,避免過渡開發產生外部衝擊。
善用公有土地資源,創造前瞻性且人性化的都市環境
本計畫以策略性配置公共設施用地為原則,盡可能將公園、廣場及道路等主要公共設施配置於公有地或單一權屬土地上,以利於公共設施之落實及掌握興闢的時程,未來公共設施面積占全區總面積比例達50%以上,大幅提昇浮洲地區之公共服務水準。
而開放空間規劃將創造一個優質且具特色的開放空間系統。本開放空間規劃將以南北向之綠軸及東西向之商業軸串連區內之主要中大型公園、廣場,形成一個兼具活潑與多樣性的開放空間體系。
本案為能提供足夠的開發誘因,並降低開發後對周遭環境之交通衝擊,首先依開發強度計算其衍生交通量,配合大眾運輸導向的規劃觀念,設置大眾運輸、人行、自行車系統,與鄰近之大眾運輸緊密結合。
在交通層級化的系統規劃中主要劃分為聯外道路、主要道路、次要道路以及聯繫住宅社區之服務道路等四個層級,聯外道路功能為與基地東側遠東電信園區連接,主要道路與次要道路則為區內道路,使成區內完整聯繫路網,並以不同植栽與景觀設施處理,以強化聯外與主要道路之主題特色。
本區交通系統並採TOD概念規劃,特以電動步道串連台鐵都會區捷運化通勤站及捷運土城線亞東醫院站,以設置電動步道減輕行人負擔,提昇大眾運輸使用率,同時可結合景觀設計,提供舒適優美的步行環境,展現本區特有的入口意象。
全區除提出整體性都市設計準則外,並對於土地使用、開放空間、人行動線空間、道路設計、建築量體與外觀、景觀及綠化植栽等均提出原則性的設計準則,給予未來開發時的彈性,創造區內點狀、線狀、面狀所共同建構而成的獨特空間氛圍。
而開放空間規劃將創造一個優質且具特色的開放空間系統。本開放空間規劃將以南北向之綠軸及東西向之商業軸串連區內之主要中大型公園、廣場,形成一個兼具活潑與多樣性的開放空間體系。
本案為能提供足夠的開發誘因,並降低開發後對周遭環境之交通衝擊,首先依開發強度計算其衍生交通量,配合大眾運輸導向的規劃觀念,設置大眾運輸、人行、自行車系統,與鄰近之大眾運輸緊密結合。
在交通層級化的系統規劃中主要劃分為聯外道路、主要道路、次要道路以及聯繫住宅社區之服務道路等四個層級,聯外道路功能為與基地東側遠東電信園區連接,主要道路與次要道路則為區內道路,使成區內完整聯繫路網,並以不同植栽與景觀設施處理,以強化聯外與主要道路之主題特色。
本區交通系統並採TOD概念規劃,特以電動步道串連台鐵都會區捷運化通勤站及捷運土城線亞東醫院站,以設置電動步道減輕行人負擔,提昇大眾運輸使用率,同時可結合景觀設計,提供舒適優美的步行環境,展現本區特有的入口意象。
全區除提出整體性都市設計準則外,並對於土地使用、開放空間、人行動線空間、道路設計、建築量體與外觀、景觀及綠化植栽等均提出原則性的設計準則,給予未來開發時的彈性,創造區內點狀、線狀、面狀所共同建構而成的獨特空間氛圍。
具開發潛力的單元優先更新,提供地區更新契機
本計畫依據「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之指示,配合選定具有公有土地佔多數之地區,為優先劃定更新單元之標準外,本案亦考量各項土地使用分區的原則、更新單元法定劃設基準、地區現地未來執行更新的困難度等因素,一共劃設有22處更新單元。
在優先更新單元中嚴選出公有土地面積佔更新單元達2/3以上之單元,取得絕對開發主導權利,並配合重要公共建設須整體更新優先完成之單元,在配合政府重大產業政策與計畫指導下,共篩選出6處最優先更新單元。
在優先更新單元中,部分優先更新單元使用項目屬縣政府未來列為產業重點扶植地區,肩負起帶動地方發展及經濟成長之任務,故必須優先於其他單元開發,將以「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都市更新事業,取得大面積之公共設施用地,並完成重要公共設施項目之興建作業,吸引投資人進入,其餘優先更新單元則分別建議由公部門以公開徵選實施者之方式,選定具開發資格之投資人以權利變換方式進行開發,或由私有地主自行提出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完成整區的都市更新事業。
積極掌握更新開發時程共創浮洲地區再生
本案規劃內容經歷次階段報告及與各單位協商溝通後已獲致共識,下階段將進入都市計畫變更及都市更新計畫擬定的法定程序,同時優先更新單元將展開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相關作業,並開闢優先更新單元需配合之公共設施,同時辦理公開徵選投資人作業。本案期能以大面積公有土地開發,帶動周邊都市更新契機,預計於民國103年完成更新開發,全面提升浮洲地區的生活機能及環境意象,共創浮洲地區新藍圖。
在優先更新單元中嚴選出公有土地面積佔更新單元達2/3以上之單元,取得絕對開發主導權利,並配合重要公共建設須整體更新優先完成之單元,在配合政府重大產業政策與計畫指導下,共篩選出6處最優先更新單元。
在優先更新單元中,部分優先更新單元使用項目屬縣政府未來列為產業重點扶植地區,肩負起帶動地方發展及經濟成長之任務,故必須優先於其他單元開發,將以「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都市更新事業,取得大面積之公共設施用地,並完成重要公共設施項目之興建作業,吸引投資人進入,其餘優先更新單元則分別建議由公部門以公開徵選實施者之方式,選定具開發資格之投資人以權利變換方式進行開發,或由私有地主自行提出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完成整區的都市更新事業。
積極掌握更新開發時程共創浮洲地區再生
本案規劃內容經歷次階段報告及與各單位協商溝通後已獲致共識,下階段將進入都市計畫變更及都市更新計畫擬定的法定程序,同時優先更新單元將展開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相關作業,並開闢優先更新單元需配合之公共設施,同時辦理公開徵選投資人作業。本案期能以大面積公有土地開發,帶動周邊都市更新契機,預計於民國103年完成更新開發,全面提升浮洲地區的生活機能及環境意象,共創浮洲地區新藍圖。
更新地區 | 使用分區 | 容積率 | 建蔽率 | 使用內容 |
更新地區I | 產業專用區 | 210% | 70% | 1.供(數位)產業使用 |
娛樂區 | 200% | 80% | 1.供(數位)娛樂產業使用 2供(數位)文化教育事業使用 |
|
商業區 | 360% | 80% | 1.供一般商業使用 | |
住宅區一 | 160% | 60% | 1.供高品質環境水準住宅使用 | |
住宅區二 | 300% | 60% | 1.供一般住宅使用 | |
更新地區II | 商業區 | 360% | 80% | 1.供一般商業使用 2.僅供旅館使用 |
住宅區二 | 300% | 60% | 1.供一般住宅使用 |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3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