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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吉第社區重建重大進展 權利變換計畫獲公告實施

霧峰鄉太子吉第社區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於6月7日公告實施,此案成為繼東勢名流藝術世家,第二件核准以都市更新方式辦理重建之集合式住宅,回顧這段重建路程,雖然充滿了艱辛,但在太子吉第更新會各幹部不餘遺力的溝通協調整合下,凝聚了住戶向心力,將問題一一的解決,在這一年多的時間內完成了重建過程中最重要的里程碑---「公告實施」。

在權利變換計畫擬定的過程中,最大的困難點在於不願參與者補償金處理問題,更新會也是由居民所組成,如果要更新會價購不願參與者權利價值,也等於加重了參與重建住戶的負擔,除了震災前的舊房貸,又加了本身與不願參與者更新重建相關重建費用,在在讓住戶對重建之路望而生畏,喪失了重建意願。

都市更新條例內也無明確訂定補償金發放時機,考量現實體制面與公平性原則,因此,將補償金發放日期訂於房屋售出之日而,而補償金金額需扣除更新期間貸款重建費用利息與至售出日期間貸款利息,因此補償金需等到房屋出售後才予以發放,但不願參與者住戶覺得發放時間拖的太久且補償金額過少,而對此提出異議。在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之臨門方案幫助下,可以價購不願參與者之權利價值,讓補償金發放時間提前至產權移轉登記之日,也免計至售出日期間貸款利息,對不願參與重建住戶的補償金額提高了不少,對參與重建之住戶也減去了負擔不願參與者的重建費用,順利解決權利變換中不願參與者補償金的問題。

雖然太子吉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已經公告實施可以請領建築執照,準備動工,但重建之路尚未完成,後續的重建工作更是重要,目前太子吉第社區需克服的問題有二:
(1) 繼續聯絡維持住戶重建意識:重建時程拖的越長,住戶的重建意願就降的越低,如何在重建動工之際,讓住戶均願意繼續參與重建。
(2) 銀行重建貸款處理以籌措重建資金:目前銀行聯貸機制尚未建立,有許多溝通的介面需要整合,住戶與更新會、更新會與銀行、銀行與銀行、銀行與住戶之間如何整合,並能落實配合整體重建工程繳款撥款,是需要進一步突破之處。

「公告實施」對太子吉第都市更新會無疑是一劑強心針,也讓住戶重建意識可以在凝聚起來,雖然未來重建之路仍有許多的問題,相信團結就是力量,只要大家齊心,相信一定可以達成大家的心願---重返家園。(基金會助理規劃師 范植祥)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12期)

  • 發布日期
    2001/08/19
  • 發表人
    基金會助理規劃師 范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