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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都市更新網要計畫結案

歷經約一年半的作業時間,由高雄市政府委託「高雄市都市更新綱要計畫」已於九十年十月辦理結案。高雄市政府早在七十二年時即已完成都市更新研究案,但因法令工具及更新誘因不足,都市更新政策難以形成,並且相關作業亦幾近停擺至今。適逢都市更新條例施行,本次委託案即針對市府的都市更新法制及實施方針進行檢視,並提供配套式的解決方案,具體成果則包括:擬定高雄市都市更新綱要計畫、協助完成高雄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立法、擬定二個示範性質的地區更新計畫--玉竹街更新區都市更新計畫、鼓鹽水岸更新區都市更新計畫。本計畫堪稱國內落實都市更新條例意旨與架構原則的更新綱要計畫首案,而都市更新綱要計畫中建議四十六區都市更新地區及其發展策略定位亦可作為未來各更新地區進一步擬定地區更新計畫的依據。

玉竹街商圈、鼓鹽水岸二處地區更新計畫有較細部的再發展指導原則、更新單元與劃定準則、地區改善計畫,及都市計畫與都市設計建議調整等事項。為導正並宣導都市更新之理念,基金會亦製作相關宣導網頁,相關訊息請參閱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處網站或連結http://pwb.kcg.gov.tw/pwba/mis/Data/Work/urben_renewal.htm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13期)

  • 發布日期
    2001/11/19
  • 發表人
    基金會規劃部副主任 謝明和
  • 關鍵字 都市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