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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都市更新地區範圍劃定與未來展望

壹、 嘉義市都市發展背景與都市更新課題
嘉義舊稱諸羅,位處台灣西南部嘉南平原北端,在台灣的開發過程中,與台南、新竹同屬早期發展的城市。值得一提的是嘉義市都市計畫日據時代由日本人所規劃而成,與高雄市同屬棋盤式的街道規劃。地理環境上較為特殊的是位於嘉南平原與阿里山山脈之過渡地區,地形上跨越平原與丘陵,同時並擁有蘭潭與仁義潭兩個人工水庫,在如此的自然環境與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對於都市發展的影響與特色如下:(一)位居斷層帶附近,地震災害多,易引起區域型火災。(二)舊市中心老舊建物密集。(三)人口成長緩慢。目前所遭遇到都市更新課題包括:(一)舊諸羅古空間歷史意象逐漸消失。(二)北門車站與阿里山火車因天災影響,降低其產值效應。(三)舊市中心建築物防火救災機能不足(四)部分窳陋地區新舊建物夾雜,破壞都市景觀。(五)舊街巷道狹窄,不利救援。(六)部分道路徵收土地造成建築可用土地空間不足。(七)沿街與點狀商業發展影響,各分區之機能與意象不強。(八)鐵路影響兩側活動延續。


貳、 嘉義市都市更新範圍之劃定與發展策略
嘉義市政府於八十九年獲內政部營建署經費補助,委託專業規劃團隊辦理「嘉義市劃定都市更新地區範圍規劃設計」,目前業已完成。內容依據都市更新特性實質空間特性,將本市劃分為五種類型:(一))市中心高強度使用型,(二))產業復興觸媒型(三))舊聚落低強度使用型,(四))新興發展區周邊型,(五))歷史街區再利用型,並選定八個更新地區範圍,二十一個重點更新地區。,其中火車站暨周邊地區列為第一優先更新地區,更新範圍之發展定位如表二所示。

嘉義市更新範圍定位與再發展策略一覽表
發展類型 更新範圍 面積(公頃) 更新發展定位
市中心區高強度使用型市中心區高強度使用型 火車站暨周邊地區 156 區域性陸運轉運中心與全市市民新活動核心區。
市中心區 183 結合流行資訊、休閒購物與地區商圈特色之商業環境再造。
產業復興觸媒型 後湖地區 129 朝向產業更新之新科技生活園區發展
歷史街區再利用型 舊諸羅古城區 127.3 塑造古城地域風格與文化資產觀光之更新方向。
新興發展區周邊型新興發展區周邊型 老舊眷舍地區 110.5 朝向整體重建之新住宅生活園地。
市中心工業區 159 朝向新產業專區之聯合廠辦用途更新方向。
舊聚落低強度使用型舊聚落低強度使用型 大溪厝聚落地區 17.5 精緻花卉專區之產銷中心生活聚落。
北社尾聚落地區 14.0 塑造具有傳統意象之生產聚落空間。
 

參、 嘉義市都市更新未來之展望
本市目前尚無辦理都市更新之實際案例,惟本市在九二一震災毀損之力行市場集合大樓,住戶初步決定以都市更新方式辦理重建,目前該大樓主委正連絡住戶籌組都市更新團體中。為因應更新地區範圍之劃定以及可能接獲都市更新案件之申請,未來本市推動都市更新方面,所需考量並積極辦理之事項包括:
一、更新規劃部份:
1.應配合都市防災安全體系
2.應納入都市設計規劃理念
3.應建立永續發展與生態社區之觀念

二、組織機制部份:
1.積極推動都市更新組織機制,包括增加都市更新專職人員、成立專責機構。
2.設立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
3.成立嘉義市都市更新基金。

三、配套措施部份:
1.依據更新範圍之劃定,積極研擬都市更新計畫,並公告都市更新地區範圍。
2.訂定都市更新相關作業規範。
3.加強宣導民眾都市更新理念及作業程序。
4.配合中央主管機關政策與具更新經驗之研究團隊,積極培訓地方更新專業人才。

四、街廓內部分土地業已建築完成,確無法合併更新且無礙建築設計及市容觀瞻,其未建築完成部分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並為一次更新完成者。
 
以上都市更新單元劃定準則,如因舉辦公共工程建設而辦理都市更新有特殊需要,或更新地區土地面積未達前開基準而土地權利關係複雜者,得由都市計畫另行特別規定。
 
(原任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住宅及社區處都市重建科技士,現任為嘉義市政府工務局都市計畫課技士  吳垂楊)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14期)

  • 發布日期
    2002/02/19
  • 發表人
    嘉義市政府工務局都市計畫課技士 吳垂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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