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利忠順大院更新完成
本基金會及政大地政士協助元利建設辦理都市更新執行階段
本案更新單元鄰近明道國小、木柵國中、國光劇藝實驗學校與台灣戲曲學院木柵校區,附近有屏風表演班、台北曲藝園等藝文團體,文教氣息濃厚;且位於號稱台北市第一里的「忠順里」,小環境綠美化得非常徹底,且近年獲獎無數。更新前區內皆為低矮磚造及鐵皮造建築物,地區土地未能有效利用與發展,經過元利建設多年的推動,終於順利完成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解決土地佔用及地籍不明等問題,興建完成優質住宅大樓。
更新前為窳陋未發展地區
本更新座落於文山區忠順街2段87巷與忠順街2段87巷25弄交叉口,為一完整街廓,單元鄰接西側(5公尺)與南側(10公尺)未開闢計畫道路。單元內皆為1至2層樓之磚造及鐵皮等臨時構造建物,且皆為佔有他人之舊違章戶。但因基地周邊公共設施豐富,亦與公園、學校為鄰,具發展潛力,原實施者巧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遂進場整合規劃,並於2006年6月自行劃定為更新單元獲准,同年9月事業概要核准,2008年2月核定事業計畫,計畫中除安置區內19戶舊違章戶外,亦協助計畫道路上14戶違建戶之搬遷,開闢西側及南側二條計畫道路。
元利建設接續辦理權利變換
事業計畫核定後實施者變更為元利建設,擬訂權利變換計畫時,一併提送變更事業計畫。本案面臨的困難課題之一,就是範圍內有一土地所有權人,為地籍清理條例第三十二條所定土地總登記時或金門、馬祖地區實施戰地政務終止前,登記名義人之姓名、名稱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者。擬訂權變計畫報核時,由於僅登記姓名,地政事務所未記載所有權人之地址、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等資訊,實施者確無法查知所有權人戶籍地址及應為送達之處所,於辦理意願調查時與都更主管機關討論後,決定以「公示送達」方式處理,使得以完成權利變換之相關法定程序。
解決地清辦法的難題
為解決權利變換最後一關產權登記事宜,元利建設委託本基金會與政大地政士事務所,協助辦理取得使照後續程序。由於地籍清理清查辦法第十條第三款之土地所有權人乃參與權利變換分配房屋、領取差額價金者,無論更新前後之通知事宜,皆須採「公式送達」方式進行,然法院裁定「公示送達」費時,且歷次聲請「公示送達」時,裁定之法官不同,須要判定之實證亦不同;尤其期間亦有同名之人主張為本案所有權人,更增加事證查明之必要性,及補充相關事證之必要時程。因此,為求全案順利登記,元利建設、政大地政士與本基金會亦與更新處、營建署、地政局、法務局、地政事務所、不動產開發公會等多個局處單位研商,希望能採取差額價金提存與囑託登記同時進行之方式辦理。經過實施者努力與各局處的協助下,終於2013年10月順利完成囑託登記,減少「公示送達」時程對其他地主之影響。
道路開闢完成社區環境提升
本案採取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方式,成功處理地籍不明及土地長期被佔用之問題,解決了傳統合建須百分之百同意的困難,促進土地合理有效利用。更新後除了有嶄新之社區大樓外,南側與西側計畫道路已開闢完成,且沿街廓皆留設六公尺人行步道,大大提升當地居住環境。
本案更新單元鄰近明道國小、木柵國中、國光劇藝實驗學校與台灣戲曲學院木柵校區,附近有屏風表演班、台北曲藝園等藝文團體,文教氣息濃厚;且位於號稱台北市第一里的「忠順里」,小環境綠美化得非常徹底,且近年獲獎無數。更新前區內皆為低矮磚造及鐵皮造建築物,地區土地未能有效利用與發展,經過元利建設多年的推動,終於順利完成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解決土地佔用及地籍不明等問題,興建完成優質住宅大樓。
更新前為窳陋未發展地區
本更新座落於文山區忠順街2段87巷與忠順街2段87巷25弄交叉口,為一完整街廓,單元鄰接西側(5公尺)與南側(10公尺)未開闢計畫道路。單元內皆為1至2層樓之磚造及鐵皮等臨時構造建物,且皆為佔有他人之舊違章戶。但因基地周邊公共設施豐富,亦與公園、學校為鄰,具發展潛力,原實施者巧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遂進場整合規劃,並於2006年6月自行劃定為更新單元獲准,同年9月事業概要核准,2008年2月核定事業計畫,計畫中除安置區內19戶舊違章戶外,亦協助計畫道路上14戶違建戶之搬遷,開闢西側及南側二條計畫道路。
元利建設接續辦理權利變換
事業計畫核定後實施者變更為元利建設,擬訂權利變換計畫時,一併提送變更事業計畫。本案面臨的困難課題之一,就是範圍內有一土地所有權人,為地籍清理條例第三十二條所定土地總登記時或金門、馬祖地區實施戰地政務終止前,登記名義人之姓名、名稱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者。擬訂權變計畫報核時,由於僅登記姓名,地政事務所未記載所有權人之地址、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等資訊,實施者確無法查知所有權人戶籍地址及應為送達之處所,於辦理意願調查時與都更主管機關討論後,決定以「公示送達」方式處理,使得以完成權利變換之相關法定程序。
解決地清辦法的難題
為解決權利變換最後一關產權登記事宜,元利建設委託本基金會與政大地政士事務所,協助辦理取得使照後續程序。由於地籍清理清查辦法第十條第三款之土地所有權人乃參與權利變換分配房屋、領取差額價金者,無論更新前後之通知事宜,皆須採「公式送達」方式進行,然法院裁定「公示送達」費時,且歷次聲請「公示送達」時,裁定之法官不同,須要判定之實證亦不同;尤其期間亦有同名之人主張為本案所有權人,更增加事證查明之必要性,及補充相關事證之必要時程。因此,為求全案順利登記,元利建設、政大地政士與本基金會亦與更新處、營建署、地政局、法務局、地政事務所、不動產開發公會等多個局處單位研商,希望能採取差額價金提存與囑託登記同時進行之方式辦理。經過實施者努力與各局處的協助下,終於2013年10月順利完成囑託登記,減少「公示送達」時程對其他地主之影響。
道路開闢完成社區環境提升
本案採取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方式,成功處理地籍不明及土地長期被佔用之問題,解決了傳統合建須百分之百同意的困難,促進土地合理有效利用。更新後除了有嶄新之社區大樓外,南側與西側計畫道路已開闢完成,且沿街廓皆留設六公尺人行步道,大大提升當地居住環境。
計畫內容摘要
案名 |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段三小段368地號等1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 |
更新後案名 | 忠順大院 |
基地位置 | 文山區忠順街2段87巷25弄.忠順街2段87巷交口 |
實施者 | 巧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元利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基地面積 | 2,931.82㎡ |
使用分區 | 住三 |
更新前 | 產權:私有土地2,931.82㎡、公有土地0.00㎡ 所有權人:私有土地10人、公有土地0人 占有他人舊違章:1,346.54㎡,19戶 戶數:0戶 停車位:0輛 建物面積:0㎡ |
更新後 | 用途:一般事務所、集合住宅 實設建蔽率:38.09% 實設容積率:382.49% 更新獎勵容積:3,298.30㎡(50.00%) 容積移轉:1,319.32㎡(20.00%) 允建容積:11,214.22㎡ 總樓地板面積:21,783.96㎡ 構造樓層:RC,地上15層/地下4層 停車位數:汽車:200輛,機車:308輛 總戶數:112戶 |
實施方式 | 權利變換 |
更新實施費用 | 1,245,949,411元 |
總銷金額 | 2,620,051,210元 |
都市更新規劃 | 巧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元利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
建築設計 | 簡俊卿建築事務所 |
不動產估價 | 巨秉、瑞普、戴德梁行 |
施工 |
更新事業推動
2006.06.19 更新單元公告
2006.07.27 事業概要報核
2006.09.25 事業概要核准
2006.10.20 事業計畫報核
2007.04.12~05.11 公開展覽期間
2007.05.07 公辦公聽會
2008.02.29 事業計畫核定
2008.10.31 變更事業計畫及擬訂權利變換計畫報核
2009.03.05~04.03公開展覽期間
2009.03.31 公辦公聽會
2009.12.07 變更事業計畫及擬定權利變換計畫核定
2010.03.18 變更(第二次)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公聽會
2010.04.08 變更(第二次)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報核
2010.06.25~07.26公開展覽期間
2010.07.26 公辦公聽會
2010.12.28 變更(第二次)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核定
2013.01.03 取得使用執照
2013.03.21 釐正圖冊完成
2013.10.04 產權登記完成


更新單元範圍圖


更新前區內皆為低矮磚造及鐵皮造建築物



順利完成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解決土地佔用及地籍不明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63期)
2006.07.27 事業概要報核
2006.09.25 事業概要核准
2006.10.20 事業計畫報核
2007.04.12~05.11 公開展覽期間
2007.05.07 公辦公聽會
2008.02.29 事業計畫核定
2008.10.31 變更事業計畫及擬訂權利變換計畫報核
2009.03.05~04.03公開展覽期間
2009.03.31 公辦公聽會
2009.12.07 變更事業計畫及擬定權利變換計畫核定
2010.03.18 變更(第二次)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公聽會
2010.04.08 變更(第二次)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報核
2010.06.25~07.26公開展覽期間
2010.07.26 公辦公聽會
2010.12.28 變更(第二次)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核定
2013.01.03 取得使用執照
2013.03.21 釐正圖冊完成
2013.10.04 產權登記完成


更新單元範圍圖


更新前區內皆為低矮磚造及鐵皮造建築物




順利完成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解決土地佔用及地籍不明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6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