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最新公告之都市更新地區
台北市政府繼89年6月26日公告131處都市更新地區後,因應九二一災後重建劃定6處更新地區,且分別於91年10月28日及91年11月19日公告「臺北市健康路、寶清街口西南側等五十八處都市更新地區」、「捷運系統新莊線《北市段》地下穿越街廓等五處都市更新地區」,共計新劃定69處更新地區,面積60.47公頃,總計市政府主動劃定之更新地區為200處。
台北市政府於九二一震災後,針對東星大樓所在地區,依更新條例第7條於88年12日6日經市都委會審議通過後,迅行劃定為更新地區,另針對紅單危險建物,接受住戶陳情申請劃定更新地區,於於90年9月3日依暫行條例第17條及89年3月20日「研商『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條第二項規定執行疑義』會議結論」將慶福大樓、豪門世家、合發社區、社子街10號及國泰攬翠社區逕為迅行劃定為更新地區,並經市都委會審議,以利居民據以辦理更新重建事宜。
另市政府發展局依更新條例第6條之標準,檢討評估「過去依台北市都市更新實施辦法審議通過但尚未公佈地區」、「整建住宅」及「已公告之131處更新地區周邊地區」,並由區公所溝通該轄區內亟待更新地區後,擬定應優先劃定之更新地區草案,提送市都委會審議,經專案小組五次審查後,於9 1年8月29日進大會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 「臺北市健康路、寶清街口西南側等五十八處都市更新地區」案。
為因應捷運系統新莊線《北市段》的開闢,發展考量以該捷運路線沿線地下穿越街廓為範圍,除公共設施用地及台北市政府已公告更新地區外,將其餘5處街廓,依更新條例第7條為配合重大建設,迅行劃定為更新地區,與前述58處優先劃定之更新地區案,一併於91年8月29日經市都委會審議通過。
台北市最新公告都市更新地區
台北市政府於九二一震災後,針對東星大樓所在地區,依更新條例第7條於88年12日6日經市都委會審議通過後,迅行劃定為更新地區,另針對紅單危險建物,接受住戶陳情申請劃定更新地區,於於90年9月3日依暫行條例第17條及89年3月20日「研商『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條第二項規定執行疑義』會議結論」將慶福大樓、豪門世家、合發社區、社子街10號及國泰攬翠社區逕為迅行劃定為更新地區,並經市都委會審議,以利居民據以辦理更新重建事宜。
另市政府發展局依更新條例第6條之標準,檢討評估「過去依台北市都市更新實施辦法審議通過但尚未公佈地區」、「整建住宅」及「已公告之131處更新地區周邊地區」,並由區公所溝通該轄區內亟待更新地區後,擬定應優先劃定之更新地區草案,提送市都委會審議,經專案小組五次審查後,於9 1年8月29日進大會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 「臺北市健康路、寶清街口西南側等五十八處都市更新地區」案。
為因應捷運系統新莊線《北市段》的開闢,發展考量以該捷運路線沿線地下穿越街廓為範圍,除公共設施用地及台北市政府已公告更新地區外,將其餘5處街廓,依更新條例第7條為配合重大建設,迅行劃定為更新地區,與前述58處優先劃定之更新地區案,一併於91年8月29日經市都委會審議通過。
台北市最新公告都市更新地區
行政區 | 更新地區(處) | 面積(公頃) | 百分比(%) |
松山 | 10 | 2.59 | 4.28% |
大同 | 8 | 5.02 | 8.30% |
北投 | 3 | 3.70 | 6.12% |
中正 | 10 | 13.28 | 21.96% |
萬華 | 8 | 12.92 | 21.37% |
南港 | 6 | 4.46 | 7.38% |
士林 | 4 | 3.54 | 5.85% |
文山 | 11 | 9.05 | 14.97% |
信義 | 1 | 0.22 | 0.36% |
內湖 | 4 | 2.30 | 3.80% |
中山 | 3 | 3.20 | 5.29% |
大安 | 1 | 0.19 | 0.31% |
合計 | 69 | 60.47 | 100.00% |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