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921基金會修訂臨門方案作業要點

因九十一年度通過臨門審查的社區並未全部順利開工興建,其問題包括部份建管審查、營造發包、原建商處理、部份住戶不願簽約及分配單元要求互換等,另臨門方案作業要點規定,審查通過社區若未於6個月內進行第一次動撥,將取消原保留框列之金額,有部份社區已逾期限,申請展延3個月辦理,並有名人華廈及本堂村富豪大樓兩個社區已確定無法進行重建,取臨門方案之核准。因此配合修訂臨門方案作業要點,並於審查時,更加謹慎先行釐清相關問題,避免無法重建。

921基金會於4月10日修訂臨門方案作業要點發布實施,其修訂的主要重點如下:一、將臨門合約協助項目一之補充協議書相關規定納入要點中,將申請價購轉為更新會於更新期間向九二一基金會融資重建的觀念,更新會得於更新期間進行銷售,無法銷售完成部份則由九二一基金會價購。二、增列承攬之營造廠價購單元、合建投資人取得單元及原建商(含其配偶及直系親屬)分配之單元,不得申請融資協助,且應比照九二一金金會協助款之撥付方式支付其款項。三、協助價款首次動撥應於申請案核定後6個月內提出,有特殊因素者得申請九二一基金會同意展延3個月為限,未展延或逾期者,原核定協助失效。四、如發現更新會、借款人有以不當手段假造申請條件時,則停止專戶之動用,終止臨門合約,並依暫行條例第71條規定,追溯相關人詐欺賑災款項之刑則。五、重建工程之發包應俟專案小組審查後,在建經公司協助下,循公開程序發包,於91年6月12日前發包簽約者,921基金會有權於簽定臨門合約前要求修正,於前開日期後發包者,應先解除合約,方得申請協助。

今年以來臨門方案於3月7日及4月18日共計召開兩次審查會議,通過7個社區之審查,申請協助金額5.57億,累計協助社區55個,總協助金額67.93億元,尚未完成簽約有11個社區。其中有三個社區為附帶決議通過,包括國光社區,要求原建商分配戶之重建費用一次進到更新會重建專戶後,九二一基金會方行撥款。另原建商賠償款之支付,應於營造合約中訂明由原建商及更新會分別就工程款需負擔部分,個別支付予營造廠,且已訂之營造合約需重新確認並由建經公司監督。新天地社區,因參與分配住戶約1/2,但以2/3之土地面積進行重建,因此住戶需以差額價金繳付土地差額,造成九二一基金會價購土地單價偏低,請規劃團隊對住戶充份說明此情事。錦新雅築,營建費用高估,應依實際情形再行核估備查,另該案有建築檢討與產權登記之問題,因屬地方政府權責管轄,請社區與規劃團隊依初審單位意見,向台中市政府先行請示確認。
 
縣市 社區 原戶數 重建戶數 協助金額
至三月通過審查小計(取消核准扣回) 3993 2533 62.36
台北市 文山區 合發社區 24 19 0.85
台中市 台中市 北台中公園城 30 30 0.44
台中縣 大里市 國光社區 19 19 0.12
台中縣 霧峰鄉 新天地社區 87 37 0.79
台中縣 大里市 新生社區 11 9 0.08
台中市 台中市 錦新雅築 10 10 0.15
台中市 台中市 文心大三元 445 270 3.13
總計 4,619 2,927 67.93

另因臨門方案所剩額度不多,有少數社區透過各級民代表達關切,甚至質疑進度,為避免不必要爭議,921基金會於4月30日發臨門家族簡訊,請各社區配合以下幾點:一、各社區應針對初審意見(含估價覆核)提出說明。二、更新會或規劃團隊對內部或對外應善盡「全盤」告知重建進度之責。三、不定期公佈審查進度。四、有任何疑慮逕洽審查作業單位或921基金會,勿再透過任何管道表達關切,如再有,將於公佈進度時併案公佈。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19期)

  • 發布日期
    2003/05/19
  • 發表人
    基金會研展部副主任 陳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