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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權利變換產權移轉作業手冊-近期將公布

為順利推動九二一災區重建工作,災區在更新重建過程中涉及的法令及執行作業程序複雜,最重要的除了都市更新審議程序外,尚有不參與者現金補償及產權移轉作業程序,在本基金會協助之下,九二一基金會於九十年二月完成「九二一災後社區重建作業手冊」修訂版,而在去年底「築巢專案之臨門方案」完成五十處社區審議工作之後,今年一月更進一步完成「權利變換現金補償作業手冊」並於二月十九日完成內政部公告程序。而剩下的產權移轉作業手冊,首先在去年十一月由九二一基金會召集中國及中華二家建築經理公司、四位代書以及本基金會,組成產權移轉作業手冊工作小組,而在張耀宗代書及二家建經公司積極研商後,於今年四月完成初稿,在和本基金會進一步確認更新流程下,由九二一基金會謝執行長親自主導完成作業手冊草稿,送至由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及九二一基金會召集各部會成立的專案小組會議,於五月十六日會中決議轉呈內政部並由營建署主動召開研商會議,除了在六月十二日、七月二日舉行二次研商會議,七月三十日在內政部完成分工審議工作,準備於近期內正式公布。
 
由於九二一災區重建產權移轉涉及營建工程、產權登記、融資貸款、稅賦核課、都市更新等不同專業及主管單位,而災區重建最主要的實施者:更新會又是受災戶的組合,在不了解複雜的重建流程下,如何讓更新會能在法令要求之下執行相關作業程序,如何讓相關主管機關能清楚執行其業務,產權移轉作業手冊的完成,深具有其意義,不僅使受災社區在完工之後得以完成產權登記作業,更是重建工作能否真正達到完成的最後一道關卡。
 
在這次的產權移轉作業手冊流程中(如附圖),從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公告實施後開始,其中包括申請建造、還款意願調查、地籍測量、工程驗收結算、貸款協商、權利變換計畫變更、地政產權登記、更新會結算等,以下分項說明:
 
一、申請建照:於權利變換計畫公告後,申請建築新建執照、舊建築之拆除執照及公告禁止事項及期間。於開工後申請更新期間稅捐減免及建物消滅登記。

二、還款意願調查:使用執造取得前三至六個月期間,九二一基金會先對參與者進行意願調查,並將有無還款意願者加以分類。

三、地籍測量、工程驗收結算:於使用執照取得之後向更新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地籍及建物測量。另一方面對營造廠辦理工程驗收及初步結算工程費用。

四、貸款協商:完成初步結算並分算至每一戶應分攤金額,就願參與重建者協同各參貸銀行進行貸款協商工作,如借款銀行同意融資並簽定借款合約,或參與重建者願支付向九二一基金會借款金額並已到位,或部分向九二一基金會借款金額到位、部分融資並簽定合約者,認定為同意且具還款能力住戶,其餘未達該標準者,則由更新會配合辦理權利變換計畫變更程序,納入不參與分配者。如涉及面積異動則辦理釐正圖冊工作。

五、權利變換計畫變更:配合權利變換計畫的變更,除了臨門合約重簽外,新納入不參與重建者發放補償金,則比照已公告之「權利變換現金補償作業手冊」辦理。

六、地政產權登記:在變更權利變換計畫公告後,需先完成通知接管及繳納差額價金,之後便可向地政機關申請權利變換移轉登記,由地政機關配合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土地權利移轉登記、通知發放權狀、分算地價等工作,而稅捐機關配合辦理編定房屋稅籍編號及核定現值工作。

七、更新會結算:在完成產權登記之後,就所有經費收支項目完成確實的結算及分算作業,通知借款銀行辦理撥款並配合將更新會名下產權移轉予九二一基金會,以後更新會則可辦理成果備查及解散。至此,更新重建工作算是完成。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產權移轉的工作十分複雜,在涉及眾多主管機關之下,推動了七個月的時間才算是完成,但仍有法定的程序尚待配合,該作業手冊的完成,是災區重建得是順利執行的重要因子,使得都市更新執行程序更加明確化,也是一般民間作都市更新值得參考的重要規則。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20期)

  • 發布日期
    2003/08/19
  • 發表人
    基金會研展部副主任周佳音
  • 關鍵字 權利變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