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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勢鎮東安里本街更新重建案進入計畫執行階段

東勢鎮東安里本街事業權利變換計畫於92.05.26經台中縣政府發佈實施後,整體重建工作共分為三方面進行。首要工作為權利變換範圍內現存建物之拆遷安置,依據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實施者必須於權利變換計畫發佈日起十五日內發放建物拆遷補償費,此部分經費已獲得台中縣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補助,並委由東勢鎮公所代為發放。另外,本案涉及舊市場承租攤商的安置問題,此部分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由出租人(東勢鎮公所)及承租人依據原租賃契約協議處理,東勢鎮公所業於92.07.07舉辦攤商安置協調會,並提出具體之安置措施,目前預定92.09.15為拆遷日。
 
其次是建照申請工作,目前商業區之建造執照於92.07.17業經台中縣政府核准,停車場區也完成鑽探及建築線申請預計九月取得建照,在建照申請期間,不少原先反對之住戶陸續回鍋參與,更新後規劃單元之分配率已超過八成。第三為重建融資之申請,本案於92.04.04向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申請築巢專案之臨門方案重建融資協助,並於92.07.29初審通過,排入八月份之正式審查。
 
除了居民的建物重建外,配合本案之本街防災八米道路拓寬工程,在行政院重建會、台中縣政府、東勢鎮公所等公部門大力推動下,將以協議價購方式取得道路用地,並預計於九月上旬發放相關補償費用。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20期)

  • 發布日期
    2003/08/19
  • 發表人
    基金會資深規劃師 張志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