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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國泰攬翠天廈更新重建案公告實施

位於台北市文山區木新路之國泰攬翠天廈都市更新重建案,自民國92年8月29日送市政府審議之後,在本基金會協助下歷經近四個月的時間,經幹事會、審議大會及審議小組之充分討論與嚴格把關,終於民國92年12月4日審議通過,並成為台北市第四件九二一震災循都市更新途徑核准重建之案例。

相較於其他九二一震災之集合式住宅重建案例,本案之特性是社區居民並未組織都市更新會,而是原建商「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積極擔起重建責任,扮演本案更新重建之實施者角色。其以極優惠之購屋價格,向原受災戶全數買回危樓產權,使得產權單一,不僅縮短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冗長之規劃協調過程及法定程序,且提早使受災戶獲得充裕資金達成易地安置及脫離受災陰影之效果,迨未來大樓重建完成後,國泰建設亦歡迎原住戶再予回流,重建社區。

國泰建設為平衡高價購回原危樓產權費用所導致的財務壓力,於本案以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十八條及其相關規定,在重建後之建築量體上,爭取原建築容積及其三成之建築容積獎勵予以興建,亦使得原十五層之建築物於重建後變更為二十一層之超高層建築物。在本案審議之過程中,更新審議委員十分樂見實施者對於本更新重建案之努力與推動,對於本更新重建計畫多無疑議,並全數同意本案30%之容積獎勵,惟審議委員亦認為在基地配置上,基地建築物與鄰地量體之鄰棟間隔水準應予以維持,且在開放空間之設計上,應符當年申請開放空間設計獎勵之設計原則與精神,以提供充裕之開放空間供居民享受,實施者以此原則修正後,逕予通過審議。依此審議結論,並在實施者與本基金會充分討論後,本更新重建案在建築配置及景觀植栽上做了更完善之設計與修正。

修正案於民國93年1月8日送予台本市政府檢核,於3月初公告實施,俟公告實施後,實施者將立即辦理申請拆建照,進入實質重建工程階段,期能早日儘速災後重建,復甦地區生活機能之目標。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22期)

  • 發布日期
    2004/02/19
  • 發表人
    基金會資深規劃師 麥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