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台北車站交九BOT案大幅調降招標條件

 

 

受經濟景氣不佳的影響,二年半前曾經由本基金會接受經建會委託研究推動之「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交九用地開發案」由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辦理第一次招標,於今年4月19日無廠商投標宣告流標後。臺北市政府捷運局於日前重新檢討招標條件,報請行政院核定調降。本基金會並配合捷運局重新計算新方案的財務預估。本案並於11月15日已公告招標。

台北市政府調降招標條件方案如下:
  1. 土地租金減免:以當期公告地價3%計算,興建期間減半支付。
  2. 調降「捷運聯合開發獎勵容積權益金」:由7.5億元調降為2.7億元。其支付方式也由一次收取改為分為九年八期分期支付。
  3. 協助劃設管制區:本開發案完成後,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將協助於中山南北路以西、南京西路以南、中華路及塔城街以東、衡陽路及襄陽路以北範圍內,禁止長途客運業者設站停靠。
  4. 放寬契約之興建期限:只要在簽約後二年內取得建築執照、並限於簽約後四年內取得建築使用執照即可。
  5. 明確土地及建築物使用:依「擬(修)訂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都市計畫說明書,對應「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五條」,明確本開發案土地與建築物使用組別容許表,納入招標文件。
  6. 增加土地及建築物使用:使包括一般旅館業、國際觀光旅館業及一般服務業之部份使用項目。
  7. 取消限制西側大樓一至四樓為轉運站的規定:在符合轉運功能與需求原則下,得由投資人於本基地內自主規劃,經相關單位審核後設置。
  8. 取消限制西側大樓九、十樓為高鐵行控中心與辦公室的規定:由交通部高速鐵路管理局確認符合其使用功能後,得由投資人於本基地內自主規劃設置。
  9. 匝道興建費用各半負擔:匝道興建費用約1700萬元,由屬本府之開發權利金,予以分擔匝道興建費用850萬元。
  10. 土地開發權利金亦分為九年八期分期支付。
根據這幾項條件之調整,本基金會於十月中旬完成再協助市府捷運局調整財務預估,並進一步建議更多的優惠措施以利投資。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17期)

  • 發布日期
    2002/11/19
  • 發表人
  • 關鍵字 交通樞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