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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峰人和社區

震災受損社區夾雜道路土地重建

  • 年  期:2003年完工
  • 目前進度:完成
  • 地  址:臺中縣霧峰鄉蘭生街61號

921震災本社區全倒,與其他社區不同在於該社區內的類似通路係由非社區地主所持有。如何透過權利變換公平合理解決社區住戶與道路地主之權益分配成為本案之重點。本案原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由他家顧問單位負責規劃,但是諸多錯誤無法執行及申請臨門方案,因此委由本基金會重新規劃變更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成功達成重建目標。

實施者
霧峰鄉蘭生街七二三都市更新會
更新規劃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建築設計
戴育澤建築師事務所
鑑價機構
宏大不動產鑑定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產經不動產鑑定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歐亞不動產鑑定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合作單位
單元範圍
臺中縣霧峰鄉人和段722、723地號
面積(m2)
2903
使用分區
住宅區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更新地區
2000年8月17日公告「蘭生街社區都市更新地區」
2005/03/09
變更權利變換計畫公告實施

2004/06/01
霧峰鄉蘭生街七二三都市更新會霧峰人和社區完工謝土

歷經四年多的努力,終於在民國93年6月重建完成,並舉辦一場熱鬧之落成謝土典禮,讓重建戶歡喜入厝

2003/11/05
取得使用執照

2002/11/29
變更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公告實施

2001/12/28
建造執照核准

2001/12/13
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公告實施

說明

本案為全國921災情慘重之集合住宅大樓,透過權利變換重建,解決長年以來不得解決之道路土地糾紛問題。加上新建大樓住宅品質較原先舊大樓具體提昇,有利建構安全防災之新社區。

1.土地地籍重整
原土地及建物為前省議會議長林鶴年家族所投資興建,興建及銷售過程因當時年代之法令及其他無可考據因素,造成原基地留設「類似道路」之空地,並捐給蘭生仁愛之家等地籍產權凌亂情形,藉由本次重建更新予以合理併購調整。

2.既成道路困擾重建過程
723社區2002年6月工程申請開工後,少數既成巷道(基地東北角)使用戶認為已核准建照之地下室開挖範圍有礙於既成巷道之使用權益,經協調後,施工圍籬再退縮3.5公尺供其通行使用,而地下室開挖範圍在面積不變之前提下做局部調整。

3.建築量體設計
本基地更新前建築容積使用並不高,新建築規劃以空間高度取代佔地面積,退縮騎樓及社區中庭活動集中留設,提供基地較寬闊的開放及活動空間,並藉由明朗的幾何秩序,塑造單純、素雅的空間感。地坪鋪面具排水或透水性材質,並具有防滑表面。正面型招牌不得遮蔽原建築物窗框或採光位置,以符採光、通風及消防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