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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峰人和社區

震災受損社區夾雜道路土地重建

  • 年  期:2003年完工
  • 目前進度:完成
  • 地  址:臺中縣霧峰鄉蘭生街61號

921震災本社區全倒,與其他社區不同在於該社區內的類似通路係由非社區地主所持有。如何透過權利變換公平合理解決社區住戶與道路地主之權益分配成為本案之重點。本案原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由他家顧問單位負責規劃,但是諸多錯誤無法執行及申請臨門方案,因此委由本基金會重新規劃變更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成功達成重建目標。

依據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18條及臺中縣政府90.05.11府工建字第131757號函,本案得依原建築容積0.3倍範圍內申請容積獎勵,另外基地新增部分面積以法定容積核計。本案可爭取之容積上限為9874.23 ㎡,實際設計之容積為9409.92㎡

項目
面積(m2)
百分比(%)
說明
△F1以原容積高於法定容積部份核計之獎勵
1241
21.37%

△F2居住面積不及當地水準獎勵
1121.92
19.32%

△F3更新時程獎勵

△F4考量地區環境狀況獎勵

△F5更新地區規劃設計獎勵

△F6處理違建戶之樓地板面積獎勵

申請容積獎勵總計:
2362.92
40.69%

其他容積獎勵:

容積移轉:

總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