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版】
本案全區採權利變換方式實施,更新前價值約20.59億元,更新後價值約為75.39億元,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費用總額約為30.07億元,其中營建費用約為21.89億元。
項目
金額(億元)
說明
共同負擔或更新成本
30.07
本案共同負擔約為30.07億元,其中包含:
重建費用(A):22.57億元(平均單價4.48萬元/㎡)
權利變換費用(C):1.08億元(拆遷補償費用0.62億元、拆遷安置費用0.3億元)
貸款利息(D):0.85億元
稅捐費用(E):0.13億元
實施者分回
29.30
實施者就折價抵付共同負擔部份,分配更新後房屋及土地,除土地所有權人選配單元外,其餘單元均分配予實施者。其應分權利價值為2,930,094,517元,合計選配73戶房屋單元及212部汽車停車位,實分配價值共計 2,970,561,736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