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級商辦公益使用回饋 創公辦都更新典範
臺北市政府於106年11月同意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擔任實施者,後於107年4月29日進行「敦南安和公辦都更案」最優投資人評選作業,來自國內7家上市上櫃建設公司及壽險公司激烈競爭A級商辦一級戰區標的,最後由寶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脫穎而出獲選為最優投資人,並於107年6月6日順利完成簽約。
本案採權利變換方式實施。更新前價值約27.66億元,更新後價值約為69.10億元,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費用總額約為18.60億元。 本案實施者不參與權利變換分配,僅向投資人收取相關先期規劃費用及專案管理所需費用。
經麗業估價師事務所估算,本案更新前價值約為27.66億元。
本案更新後可銷售店面面積為303.26坪、辦公面積為4,444.21坪,車位數128個,更新後價值約為69.10億元。
本案共同負擔約為18.60億元,其中包含: 重建費用(A):13.18億元(平均單價21.9萬元/坪) 公共設施費用(B):2.61億元(捐贈都市更新基金) 權利變換費用(C):0.39億元 貸款利息(D):0.46億元 稅捐費用(E):0.58億元 管理費用(F):1.38億元(人事管理費率3%、風險管理費率5%)
本案實施者不參與權利變換分配,僅向投資人收取相關先期規劃費用及專案管理所需費用。 本案由投資人分回產品店面產品/辦公產品
土地所有權人參與權利變換並分配更新後之權利金。(由投資人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