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申請獎勵項目計有
(1)時程獎勵10%
(2)捐贈都市更新基金15%
(3)建築設計與鄰近地區建築物相互調和、無障礙環境及都市防災10%
(4)供人行走之地面道路或騎樓5.01%
(5)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10%
合計申請都市更新獎勵50.00%(上限),實際獎勵值應以審議結果為準
項目
面積(m2)
百分比(%)
說明
△F3更新時程獎勵
658.55
10.00
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政府民國106年10月30 日經劃定「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五小段416地號等13筆土地為更新地區」,依據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7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19條規定,申請法定容積10%之獎勵容積。
△F5-1建築設計與鄰近地區建築物相互調和
658.55
10.00
本案法定容積率為346.42%,符合400%以下者,給予法定容積之10%為限,依「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符合建築設計(一)(二)(四)、無障礙環境(二)、都市防災(二)、智慧型建築(一)(三)等項目,申請10%獎勵。
其他容積獎勵:
容積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