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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城福華大樓更新案
慶城福華大樓緊鄰慶城街,鄰近捷運南京復興站,基地面積廣達4,225㎡,基地內有1棟12層樓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屋況老舊,閒置長達20年之久,確有更新重建之必要。
本案基地西南側6米計畫道路人車進入後被圍牆擋住而無法通行,計畫道路旁空地現況已作停車場使用,圍牆另一側為松基公園,圍牆阻隔了慶城街居民前往公園之可及性。
本案原劃定階段時申請人受限於空地過大基地處理原則規定未能納入該空地辦理更新。更新單元核准後,本基金會建議實施者申請事業概要再次爭取擴大範圍,並於細計變更可行性研商會議上,主管機關建議可重新依2019年12月公告修正之劃定評估標準重新檢討指標及空地比,終獲審議委員支持同意擴大更新單元範圍,納入不易改建之停車場空地一併辦理更新,於2020年10月申請事權計畫併同變更細部計畫報核,2023年3月30日核定公告。
更新後將協助拆除基地外與松基公園相連之部分圍牆,透過細部計畫變更,將範圍內道路用地變更為公園,與松基公園結合,提高周邊居民至公園之可及性,更新後並規劃大量開放空間及人行步道,將可提供區域內商業活動人口、附近居民及區域外來訪人士舒適、友善及安全之步行環境。
本案申請都市更新獎勵總計 11,131.24㎡,占基準容積126.43%。
本單元範圍內合法建築物已取得臺北市都市發展局原建築容積之核算認定函,地上層容積樓地板面積為11,961.63㎡、地下層容積樓地板面積為2,772.18㎡,合計總容積樓地板面積為14,733.81㎡,擬申請原容積高於基準容積之容積獎勵為8,063.35㎡(占基準容積91.59%)
【審議會版】
本案申請容積獎勵合計134.52%,面積共計11,842.65㎡。
合計獎勵樓地板面積為11,842.65㎡超過上限,因此以上限 11,131.24㎡申請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65條辦理之建築容積申請,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1.5倍之基準容積或各該建築基地 0.3 倍之基準容積再加其原建築容積,且不得超過都市計畫法第85條所定施行細則之規定。經檢討並經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本案申請都更容積獎勵值總計為11,1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