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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福承曦

共築鄰里的育樂園地 打造全齡趣味街區

  • 年  期:預計2027年完工
  • 目前進度:施工
  • 地  址:新竹市東區竹蓮街1-1號

為促進都市之活化及再生,新竹市政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辦理「新竹市東區竹蓮段2362、2375地號等2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公開評選實施者,於民國110年2月5日召開評選會,由春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為最優申請人,並在2020年5月17日與新竹市政府完成簽約。

本案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總計(都市更新+開放空間+容積移轉)15,576.96㎡,占基準容積140.00%。
本案由新竹市政府於104年6月29日辦理報核,爰此本案法令適用都市更新條例99年5月12日頒布之版本。本事業計畫為符合辦理都市更新之需要,擬依據都市更新條例(99.05.12)第44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103.01.10)及新竹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104.06.15)等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獎勵。

項目
面積(m2)
百分比(%)
說明
△ F3 更新時程獎勵
1,001.38㎡
9.00%

△F4-2 經政府指定額外之公益設施
1,668.96㎡
15.00%

獎勵上限15%

△F5-3 捐贈都市更新基金
1,668.96㎡
15.00%

獎勵上限15%

△F7-1 建物造型色彩座落方位與都市紋理調和
667.58㎡
6.00%

△F7-2 設計建蔽率退縮
778.85㎡
7.00%

△F7-8 設置人行步道及騎樓
358.84㎡
3.23%

△F-8 申請綠建築設計
1,112.64㎡
10.00%

△F-9 規模獎勵
1,668.96㎡
15.00%

申請容積獎勵總計:
8,901.12㎡
80.00%

本案法令適用都市更新條例99年5月12日頒布之版本,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44條及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103.01.10)第13條規定辦理,申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6條至第12條獎勵(△F1~△F3、△F6~△F11),其上限共計為50%;另申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4條及第5條獎勵,其獎勵上限分別為15%,故本案容積獎勵上限合計為80%。

其他容積獎勵:
開放空間獎勵容積3,337.92㎡
30.00%

本案申請開放空間獎勵容積3,337.92㎡,占基準容積30.00%

容積移轉:
3,337.92㎡
30.00%

本案申請容積移轉3,337.92㎡,占基準容積30.00%

總計:
15,576.96㎡
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