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申請都市更新獎勵總計34,214.99㎡,占基準容積50%。
項目
面積(m2)
百分比(%)
說明
申請容積獎勵總計:
34,214.99㎡
50%
申請獎勵項目計:(1)指定之社福或公益設施0.44%(2)協助取得及開闢公共設施用地15.00%(3)更新地區時程獎勵10.00%(4)更新規模獎勵24.56%。本案申請都更容積獎勵上限總計34,214.99㎡,可申請建築容積獎勵額度為法定容積之50%。
其他容積獎勵:
容積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