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中央路公辦案
本案計畫範圍以中央路162 巷以東、民權路以西、中央路以南、三民路以北所圍街廓內之土地,新竹市政府於113年公開徵求實施者,公開評選後由最優申請人啟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期能透過本都市更新計畫整合公、私有土地,增加土地利用效益、復甦都市機能、提高整體環境品質,開創新竹市都市更新新典範,並為市府、市民及土地所有權人創三贏局面。
本更新單元範圍內無合法建物及其他土地改良物。
本案共1,733平方公尺,所有權人4位,部分公有土地、部分為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