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面積為1173.55㎡,佔法定基準容積之30.22%;另停車獎勵面積705㎡,佔法定基準容積之18.08%。
項目
面積(m2)
百分比(%)
說明
△F1以原容積高於法定容積部份核計之獎勵
△F2居住面積不及當地水準獎勵
△F4考量地區環境狀況獎勵
580.61
14.95%
協助開闢育英街47巷六米之計畫道路總面積為292㎡,私有產權佔275㎡,計畫道路用地取得成本為公告現值(88,000元/㎡),總計為24,200,000元,開闢工程費用每平方公尺為5,500元/㎡,總計1,606,000元,本案擬申請容積獎勵面積為 172.39 ㎡,佔法定容積14.95%。
△F5更新地區規劃設計獎勵
398.76
10.27%
△F5-1建築設計與鄰近地區建築物相互調和、無障礙環境及都市防災
本案設計時配合鄰近地區建築物量體、造型、色彩、座落方位相互調和之建築設計、人行步道進行整體設計,估計約可申請基準容積2.00%之都更容積獎勵。
△F5-3供人行走之地面道路或騎樓
人行步道留設為配合基地周遭相鄰街廓整體考量,擬於基地周邊留設4米人行步道面積為398.76㎡,可爭取法定容積10.27%之獎勵容積。
△F6處理違建戶之樓地板面積獎勵
申請容積獎勵總計:
1173.55
30.22%
容積移轉:
總計:
1878.55
4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