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面積總計為3,038.10㎡,為法定基準容積之28.91%,其中包括(1)時程獎勵5%(2)建築設計與鄰近地區建築物相互調和、無障礙環境及都市防災6%,(3)供人行走之地面道路或騎樓10.05%(4)更新單元規模獎勵3.80%(5)處理更新單元內舊違章建築物4.06%。
本案亦申請增設室內公共停車空間容積獎勵141部,擬爭取獎勵容積20%。
全案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及增設室內公共停車空間容積獎勵共計48.91%。
本更新單元位於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政府民國89年06月26日公告之「中正區、和平西路、莒光路附近更新地區」,故本案依據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7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19條之規定,申請法定容積5.00%之獎勵容積。
△F5-1建築設計與鄰近地區建築物相互調和、無障礙環境及都市防災
本案設計時配合鄰近地區建築物量體、造型、色彩、座落方位相互調和之建築設計、人行步道進行整體設計,估計約可申請基準容積10.00%之都更容積獎勵。
△F5-3供人行走之地面道路或騎樓
本更新單元之人行步道留設,擬於東側及南側周邊沿街面設置人行步道,東側臨民權東路六段180巷及南側臨成功路二段115巷1弄計畫道路沿街設置淨寬4公尺寬之人行步道,擬申請獎勵容積面積為 266.53 ㎡,可爭取法定容積11.42%之獎勵容積。
△F5-5更新單元規模
本案更新單元面積為3,855.00㎡,預計可爭取獎勵法定基準容積之3.80%,申請容積獎勵面積為399.34㎡。
經查目前舊違章建築物中符合占有他人土地違建戶身份並取得協議安置共6戶,概估補償面積為 969.46 ㎡,採現金補償方案,擬申請容積獎勵面積額度為426.69㎡,佔法定容積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