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北區更新前價值約5.56億元,更新後價值約為21.79億元,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費用總額約為9.82億元,其中營建費用約為6.07億元。
項目
金額(億元)
說明
共同負擔或更新成本
21.97
本案共同負擔約為21.97億元,其中包含:
重建費用(A):14.28億元
公共設施費用(B):1.01億元
權利變換費用(C):1.53億元
貸款利息(D):0.95億元
管理費用(E):4.19億元(人事管理費率5%、銷售管理費率6%、風險管理費率12%)
實施者分回
21.58
實施者就折價抵付共同負擔部份,分配更新後房屋及土地,除土地所有權人選配單元外,其餘單元均分配予實施者。其應分權利價值為2196940734元,合計選配16戶房屋單元及143部汽車停車位,實分配價值共計21589381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