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1,179.86㎡(19.06%)及增設停車空間獎勵1,237.95 ㎡(20%),合計申請獎勵容積為 2,417.81㎡,佔法定容積獎勵39.06%,內容如下表說明。
項目
面積(m2)
百分比(%)
說明
△F1以原容積高於法定容積部份核計之獎勵
△F2居住面積不及當地水準獎勵
△F3更新時程獎勵
309.48
5.00%
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政府89年6月26日府都四字第8904521800號函公告「士林區‧中山北路、忠誠公園西側更新地區」範圍內。依95 年4 月20 日台內營字第0950801769號內政部令,修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七條之獎勵時程為6 年,必要時並得延長一次6年,故本案申請法定容積5%之更新獎勵。
△F4考量地區環境狀況獎勵
△F5更新地區規劃設計獎勵
870.38
14.06%
△F5-1量體及色彩與環境調和
依「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第二條第一項規定,以法定容積之6%為限。
△F5-3人行步道
本更新單元之人行步道留設為配合基地周遭相鄰街廓整體考量,擬於基地周邊沿街面設置人行步道,基地東側臨16m 中山北路六段沿街設置淨寬4.8m 人行步道,基地南側臨8m 寬計畫道路沿街設置淨寬2.5m 人行步道,總設置面積為499.00 ㎡,申請獎勵容積面積為499.00 ㎡,爭取法定容積8.06%之獎勵容積。
△F6處理違建戶之樓地板面積獎勵
申請容積獎勵總計:
1,179.86
19.06%
本更新單元內建築基地面積為2,751.00 ㎡(832.18坪),基準容積為6189.75㎡(1872.40坪)。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為1,179.86㎡,佔法定容積19.06%
容積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