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9,899.45㎡(43.97%)及容積移轉7,769.87㎡(34.51%),合計申請獎勵容積為17,669.32㎡,佔法定容積78.48%,獎勵內容如下表說明。
本更新單元內原有建物檢討(北側國泰民生金融大樓、西側富豐大樓),業已經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認定原容積在案,故依前開審查結果本案範圍內申請原容積高於法定容積之容積獎勵為 1,238.28 ㎡(約為法定基準容積之5.50%)
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政府於民國89年06月26日劃定「中山區、中興法商學院附近更新地區」,故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7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條之規定,申請法定容積5.00%之獎勵容積。
△F5-1建築設計與鄰近地區建築物相互調和、無障礙環境及都市防災
本案設計時配合鄰近地區建築物量體、造型、色彩、座落方位相互調和之建築設計,考量無障礙環境及都市防災並整體規劃留設開放空間廣場、人行步道,申請基準容積10.00%之都更容積獎勵。
△F5-3供人行走之地面道路或騎樓
本案配合基地周遭相鄰街廓整體考量規劃留設人行步道,於更新單元臨民生東路三段及合江街70巷側留設6公尺無遮簷人行道,另於建國北路二段側留設4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面積約 1,257.17 ㎡。
△F5-5更新單元規模
依《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第2條規定,本更新單元面積為6,845.18㎡,申請法定基準容積9.60%之獎勵
△F5-6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
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8條、《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規定,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公佈都市更新案實施者申請「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獎勵容積之辦理流程。經第121次臺北市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決議:本案應取得黃金級候選綠建築證書及黃金綠建築標章,故本案基地規劃取得黃金級綠建築標章,並申請法定基準容積8.00%之獎勵,面積 1,801.19 ㎡。
本案更新單元內原有5戶舊違章建築戶,經地主整合後業已拆除4戶,現存1戶占有他人土地舊違章建築戶,該建築物經實際測量拆除面積為134.02 ㎡。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41條,由實施者提出舊違章建築戶處理方案辦理。本案採現金補償方式辦理,申請容積獎勵面積為 64.17 ㎡,佔法定基準容積0.29%。
本更新單元內建築基地面積為6,845.18 ㎡(2,070.67坪),基準容積為22,514.83㎡(6,810.74坪)。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為9,899.45㎡,佔法定容積43.97%
本更新單元擬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及《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規定申請容積移轉,業已經臺北市政府完成書件審查。
後經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之第351、355次審議,同意本案申請額度為 7,769.87 ㎡(佔法定基準容積3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