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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美境

臺北市政府主導跨縣市公辦更新之一

  • 年  期:2018年完工
  • 目前進度:完成
  • 地  址:新北市中和區景安路155巷

本案經北市政府公開甄選中和區新和段140地號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由冠德與臺北市政府首次攜手推動中和景安站旁之都市更新,為當時市有縣轄土地更新開啟新契機。
更新前皆為北市警察局與消防局所管有但未辦理建物登記之職、眷舍,屋況不佳且低度利用。歷經多次政策更迭調整產品與配合地區需求,將設置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等公益設施,並規劃小坪數住宅安置現住戶,預計於2019年完工,希望藉由本案與西側更新案整體規劃,全面改善景安站周邊都市環境。

本案爭取都市更新獎勵48.10%,另申請經政府額外指定之公益設施11.61%,總獎勵值為59.71%,獎勵內容如表說明。(2014核定版)

項目
面積(m2)
百分比(%)
說明
2-1提供社區使用之公益設施獎勵
647.56

更新後提供社區使用之公益設施,其樓地板面積不予計算容積

2-2經政府指定額外提供之公益設施獎勵
1,643.96
11.61%

本案依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基準第二條申請「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公益設施。

5-1 A1:設計建蔽率獎勵
1,274.39
9%

本案設計建蔽率34.47%,減少建蔽率達20%,且綠覆率達60.35%。

5-7 A7:供公眾通行之通道獎勵
257.77
1.82%

本案配合基地周遭交通及消防考量,於基地南側留設257.77㎡供不特定公眾通行。

6.配合都市發展特殊需要留設大面積開放空間、人行步道及騎樓之容積獎勵
1,473.10
10.405

本案面臨三條道路,各退縮5~6公尺人行步道,獎勵計759.94㎡,並於東側留設街角廣場及沿街公共開放空間,分別為343.93㎡及369.23㎡。

7.綠建築設計獎勵
849.59
6%

依綠建築之九項評估指標中,檢討綠化量、基地保水、日常節能、室內環境、水資源及污水垃圾改善等6項指標,依「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2009年版)訂定之分級評估方法評定以上綠建築檢討指標,分級評估總得分Σrsi=37.64分(實際得分依標章審查結果)。本案實際施工將符合綠建築標章分級評估之「銀級」標準。

8.更新地區時程獎勵
1,274.39
9%

新北市政府2007年3月2日北府城更字第09601137571號函公告為「臺北縣中和市景平路及景安路側等2處都市更新地區」,本案申請事業計畫時間為2008年12月26日,依新北市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規定,可申請獎勵比例9%

9.規模獎勵
1,682.18
11.88%

本案更新單元總面積為4,719.97㎡,合乎容積獎勵核算基準要求之3,000㎡以上。

申請容積獎勵總計:
6,811.42
48.10%

其他容積獎勵:
0
0

容積移轉:
0
0

總計:
8455.38
5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