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採權利變換方式實施。更新前價值約12億元,更新後價值約為37.49億元,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費用總額約為14.41億元,其中營建費用約為11.97億元。(2014核定版)
權變分配部分,臺北市財政局共分回A棟全棟與部分B棟中低樓層單元,共93個單元與93部車位,新北市財政局則分回1個單元與1個車位,其餘由冠德建設分回。
項目
金額(億元)
說明
共同負擔或更新成本
14.41
本案共同負擔約為14.41億元,其中包含:
重建費用(A):12.45億元(平均單價12.51萬元/坪)
公共設施費用(B):0元
權利變換費用(C):0.23億元
貸款利息(D):0.46億元
管理費用(E):1.27億元(人事管理費率2%、銷售管理費率2%、風險管理費率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