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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麗境

臺北市政府主導跨縣市公辦更新之二

  • 年  期:預計2018完工
  • 目前進度:完成
  • 地  址:新北市中和區景安路120巷3號

繼臺北市政府公開甄選中和區新和段140地號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後,冠德再度與臺北市政府攜手推動中和景安站旁之都市更新。
更新前地上物皆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與消防局所管有但未辦理建物登記之職、眷舍,屋況不佳且土地低度利用。歷經多次政策更迭調整產品與配合地區需求提供捷運轉乘設施、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等公益設施,並妥善處理現住戶後,終於在2015動工興建,預計於2018完工,希望藉由本案開發紓解地區捷運轉乘交通需求與提供大面積開放空間改善步行環境。

本案爭取都市更新獎勵46.06%,另申請經政府額外指定之公益設施13.03%,共計59.09%。獎勵內容如表說明。(2014核定版)

項目
面積(m2)
百分比(%)
說明
2-1提供社區使用之公益設施獎勵
614.75

更新後提供社區使用之公益設施,其樓地板面積不予計算容積

2-2經政府指定額外提供之公益設施獎勵
1,361.43
13.03%

本案依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基準第二條申請「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中和服務站」公益設施。

5-1 A1:設計建蔽率獎勵
731.29
7.00%

本案設計建蔽率39.88%,減少建蔽率達20%,且綠覆率達60.05%。

5-3 A3:增設機車位獎勵
522.35
5.00%

本案為改善捷運周邊公共停車需求,另行增設機車位131部。

5-7 A7:供公眾通行之通道獎勵
199.33
1.91%

本案配合基地周遭交通及消防考量,於基地西南側留設199.33㎡供不特定公眾通行。

6.留設大面積開放空間、人行步道及騎樓之容積獎勵
1,067.65
10.22%

本案面臨三條道路,各退縮4~6公尺人行步道,獎勵計672.77㎡,並於景安路側留設街角廣場394.88㎡。

7.綠建築設計獎勵
626.82
6.00%

依綠建築之九項評估指標中,檢討綠化量、基地保水、日常節能、室內環境、水資源及污水垃圾改善等6項指標,依「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2009年版)訂定之分級評估方法評定以上綠建築檢討指標,分級評估總得分Σrsi=36.75分(實際得分依標章審查結果)。本案實際施工將符合綠建築標章分級評估之「銀級」標準。

8.更新地區時程獎勵
940.23
9.00%

新北市政府2007年3月2日北府城更字第09601137571號函公告為「臺北縣中和市景平路及景安路側等2處都市更新地區」,本案申請事業計畫時間為2008年3月2日,依新北市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規定,可申請獎勵比例9%

9.規模獎勵
723.92
6.93%

本案更新單元總面積為3,482.35㎡,合乎容積獎勵核算基準要求之3,000㎡以上。

申請容積獎勵總計:
6,173.02
59.09%

其他容積獎勵:
0
0

容積移轉:
0
0

總計:
6,173.02
59.09%

本案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合計申請獎勵容積為6,173.02 ㎡,佔法定容積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