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聯勤三喜

低窪窳陋地區都市更新

  • 年  期:2016年完工
  • 目前進度:完成
  • 地  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80巷88號

本更新單元屬「擬訂內湖區新里族段灣子小段(前工兵學校)及石潭里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暨配合修訂主要計畫案」範圍,惟市府考量市地重劃負擔因素,未將帶狀公園以南部分住宅區(即本案區位)納入內湖區第四期市地重劃區範圍。

本案更新單元內產權複雜且所有權人眾多,其中舊違章建物坐落住宅區及道路用地上,以致整合相當不易。經由實施者多年耐心與積極溝通協調,透過權利變換方式實施,將多年無法解決的計畫道路興闢,並讓單元內及部分道路上舊違建築戶獲得相對補償。另留設寬敞人行步道空間,並配合北側公園集中留設空地,塑造成安全、舒適、優質的生活環境。透過多年協調溝通之艱難歷程,冀希在實施者與所有地主通力合作下,共同實現多贏之美好願景。

本案全區採權利變換方式實施,本案更新前價值約2.47億元,更新後價值約為8.76億元,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費用總額約為4.13億元,其中營建費用約為2.76億元。本案財務計畫內容及共同負擔比例,業經臺北市政府核定公告實施。

項目
金額(億元)
說明
更新前價值
2.47

經展碁估價師事務所估算,本案更新前價值約為2.47億元。

更新後價值
8.76

本案更新後實際可銷售面積為1,799.81坪,車位數39個(包含3個公設車位),更新後價值約為8.76億元。

共同負擔或更新成本
4.13

本案共同負擔約為4.13億元,其中包含:
重建費用(A):2.85億元(平均單價4.78萬元/㎡)
公共設施費用(B):0.12億元
權利變換費用(C):0.34億元
貸款利息(D):0.10億元
管理費用(E):0.72億元(人事管理費率5%、銷售管理費率5%、風險管理費率11%)

實施者分回
4.13

本案更新事業實施經費經臺北市政府核定約為4.13億元,其中包括:工程費用、權利變換費用、貸款利息、管理費用等。除土地所有權人之分配單元外,其餘單元均分配予實施者,總計分回21戶及15部停車位。

地主分回
4.63

本案申請報核時共計61位土地所有權人,其中15位土地所有權人參與權利變換分配,其中1位土地所有權人選擇領取更新後權利金。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因折價抵付致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而不能參與權利變換分配者為46人,並沒有人表達不願參與權利變換分配。另有關國有地部分,國產署則參與選配。住戶實際分配23戶及21部停車位,分配位置多為3樓、5樓至11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