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申請獎勵項目計有(1)時程獎勵7%(2)建築設計與鄰近地區建築物相互調和、無障礙環境及都市防災8%(3)供人行走之地面道路或騎樓6.16%(4)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8%等項目,合計申請都市更新獎勵31.16%;另申請臺北好好看系列二容積獎勵6.975%及容積移轉30.72%;獎勵內容如下表說明。
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政府於民國97年7月30日公告發布實施之「劃定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一小段66地號等10筆土地為更新單元」(府都新字第09703768000號函)都市更新計畫案。於98年7月29日申請事業計畫報核(都奧新字98072901號函),並經臺北市政府於102年1月21日公告核定實施。
本項目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9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條,得申請基準容積7.00%之獎勵容積。
△F5-1建築設計與鄰近地區建築物相互調和、無障礙環境及都市防災
本案設計時配合鄰近地區建築物量體、造型、色彩、座落方位相互調和之建築設計、人行步道進行整體設計,估計約可申請基準容積8.00%之都更容積獎勵。
△F5-3供人行走之地面道路或騎樓
本更新單元之人行步道留設為配合基地周遭相鄰街廓整體考量,擬於基地周邊沿街面設置人行步道,基地東側臨三重路及西側臨重陽路沿街設置淨寬5至6公尺無遮簷人行步道,擬申請獎勵容積面積為287.71㎡,可爭取法定容積6.01%之獎勵容積。
△F5-6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
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8條、《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規定,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公佈都市更新案實施者申請「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獎勵容積之辦理流程。本案基地擬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並通過綠建築分級評估黃金級,擬申請法定基準容積8.00%之獎勵,面積373.86㎡。
臺北好好看系列二
1.騰空期程獎勵3%
本案已於民國99年8月16日取得市府核發騰空期程獎勵證明(府都設字第0993564700號),容積額度基準容積之3%,即為 140.20 ㎡。
2.綠美化容積獎勵3.975%
本項目經105年2月18日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決議核給容積額度為 185.76 ㎡(基準容積3.975%)(府都設字第10530828500號)。
本案更新單元依《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及《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都市計畫書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並業已取得臺北市政府之容積許可證明。前經105年2月18日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決議核給容積額度 1,435.43 ㎡(基準容積3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