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變換核定版]
本案實施方式為權利變換,採事業及權利變換分送。本案更新前價值約12.27億元,更新後價值約為33.88億元,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費用總額約為12.12億元,其中營建費用約為7.97億元。
項目
金額(億元)
說明
共同負擔或更新成本
12.12
本案共同負擔約為12.12億元,其中包含:
重建費用(A):8.20億元
公共設施費用(B):0.81億元
權利變換費用(C):1.15億元
貸款利息(D):0.30億元
稅捐(E):0.14億元
管理費用(F):2.24億元(人事管理費率5%、銷售管理費率6%、風險管理費率11.25%)
實施者分回
11.68
實施者就折價抵付共同負擔部份,分配更新後房屋及土地,除土地所有權人選配單元外,其餘單元均分配予實施者。其總實施成本12.12扣除現地安置戶更新成本及現地安置戶差額價金,應分權利價值為11.68億元,合計選配11戶房屋單元及47部汽車停車位,實分配價值共計9.6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