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大安站外的更新契機
更新單元內主為一棟40年以上之合法建築物和佔有他人土地之舊有違章建物,居住品質不佳,其他則作停車場和空地使用,與周邊環境和都市景觀不合,無法充分發揮應有之土地使用機能與效益。 經實施者努力達成100%同意,更新後並延續信義路三段商業使用之紋理,以人文貫串自然形塑精緻現代美宅。
本案實施方式為權利變換,【核定版】更新前價值約11.56億元,更新後價值約為29.59億元,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費用總額約為7.34億元,其中營建費用約為4.62億元。 選配情況:土地所有權人實際分配27戶及52部停車位;佔有他人舊違章戶以現地安置之方式分配1戶及1停車位。
經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算,本案更新前價值約為11.56億元。
本案更新後可銷售面積為2,930.47坪,車位數64個,更新後價值約為29.59億元。
本案共同負擔約為7.34億元,其中包含: 重建費用(A):6.47億元(平均單價15.24萬元/㎡) 公共設施費用(B):0元 權利變換費用(C):0.23億元 貸款利息(D):0.2億元 管理費用(E):1.21億元(人事管理費率5%、銷售管理費率6%、風險管理費率10.5%)
本案實施者分回約7.34億
本案16位土地所有權人中,全數參與權利變換分配,惟申請分配期間因土地所有權人涂君已逝世,先由實施者辦理公開抽籤,後續由其8位繼承人重新出具選配申請書選配各單元。土地所有權人實際分配27戶及52部停車位;佔有他人舊違章戶以現地安置之方式分配1戶及1停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