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共申請都市更新獎勵8.11%,獎勵內容如下表說明。
項目
面積(m2)
百分比(%)
說明
△F1以原容積高於法定容積部份核計之獎勵
△F2居住面積不及當地水準獎勵
△F3更新時程獎勵
673.44
6.00%
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政府於民國100年6月15日公告發布實施之「劃定臺北市萬華區福星段二小段576地號等32筆土地為更新單元」(府都新字第10001419901號)內,依據《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條之規定,申請法定容積6%之獎勵容積。
△F4考量地區環境狀況獎勵
△F5更新地區規劃設計獎勵
236.87
2.11%
△F5-3供人行走之地面道路或騎樓
本案之騎樓及人行步道留設為配合基地周遭相鄰街廓整體考量,擬於臨漢口街側留設3.64公尺寬騎樓,臨更新單元南側巷道留設4公尺寬人行步道,申請容積獎勵面積為 236.87 ㎡,可爭取法定容積2.11%之獎勵容積。
△F6處理違建戶之樓地板面積獎勵
其他容積獎勵:
容積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