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施者
- 元大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更新規劃
-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 建築設計
- 薛昭信建築師事務所
- 鑑價機構
- 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宏大不動產估師價聯合事務所、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師價聯合事務所
- 其他合作單位
- 單元範圍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三小段812-2地號等15筆土地
- 面積(m2)
- 2,213.00
- 使用分區
- 第四種商業區(原屬第三種商業區)、道路用地(分割前原屬第三種商業區)
- 實施方式
- 權利變換
- 更新地區
- 非位於公劃更新地區,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
- 2017/05/04
- 南京東路一段更新案核定實施
本案「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三小段812-2地號等15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擬訂權利變換計畫案」已於2017年5月4日經臺北市政府核定公告實施。
說明
( 一)生態網絡的概念導入
本案積極導入”都巿生態網絡”的概念,以基地的開放空間做為城巿綠脈的發展節點,讓綠意蔓延,與鄰近的14、15號公園、中山北路林蔭綠軸及捷運沿線綠帶串聯,如同葉脈般將養份傳輸至每一部份,讓我們的城巿開始呼吸,讓原本緊繃的都巿空間藉由本案的重構得以紓解,開放空間更提供停留及休憩的功能,完善鄰里空間機能,展現城市活力和希望。
(二)基地內原地保留受保護之樹木
單元內有2株受保護樹木位於基地西北角落,希望藉由老樹原地保留計畫延續地方記憶,也呼應台北市獲選2016世界設計之都,以老樹與文學的對話,營造具有人文氣息的巷道文化空間,提升城市微型生活品質。
(三)捐贈道路用地
本案範圍內部分土地屬日據時期重劃區地籍線與都市計畫道路邊線不符之情形,故申請辦理更正地籍線並逕為分割新增同小段兩筆道路用地。而實施者也從回饋公共利益的角度出發,後續於本案核定後,捐贈該道路用地予臺北市政府,且不提列共同負擔成本及不申請興闢計畫道路獎勵,亦藉著都市更新的方式,一併協助處理地籍線不符之問題。
(四)留設無遮簷人行步道及騎樓
另為配合都市環境使用行為,除一至四樓設置商業使用空間外,於沿街面各留設2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步道或騎樓,臨南京東路一段留設3.64公尺騎樓、南京東路一段13巷、中山北路二段11巷留設4.8公尺~6公尺無遮簷人行道,可做為社區居民與外部環境中介緩衝區,並串連至社區出入口,提供舒適寬敞的開放空間,友善鄰里居民及行經路人良好的空間體驗。
(五)減緩建築開發行為對地球環境之衝擊
本案為響應政府推動生態城市、節能減碳、低碳社區、低碳城市之政策,進行綠建築設計,申請綠建築黃金級標章將有效減緩建築開發行為對地球環境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