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全案採權利變換方式實施,更新前價值約16.18億元,更新後價值約為44.41億元,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費用總額約為20.12億元,其中營建費用約為13.06億元。
項目
金額(億元)
說明
共同負擔或更新成本
20.12
本案共同負擔約為20.12億元,其中包含:
重建費用(A):13.51億元
權利變換費用(C):1.41億元
貸款利息(D):0.43億元
稅捐(E):0.55億元
管理費用(F):4.22億元
實施者分回
20.02
實施者就折價抵付共同負擔部份,分配更新後房屋及土地,除土地所有權人選配單元外,其餘單元均分配予實施者。其總實施成本扣除現地安置戶更新成本及現地安置戶差額價金,應分權利價值為20.02億元,合計選配76戶房屋單元及70部汽車停車位,實分配價值共計19.8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