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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昕春

木柵國泰新村四層舊公寓社區更新

  • 年  期:2019年完工
  • 目前進度:完成
  • 地  址:臺北市忠順街一段12號

本更新案主要特色是有申請老舊公寓專案,在國泰建設與本基金會的共同努力之下,本案最後爭取的容獎額度讓地主更新後分回非常接近室內一坪換一坪的目標。
國泰建設從1974年開始,於忠順街一帶陸續興建了五批公寓社區,當地人稱這個地方為「國泰新村」,本案更新單元範圍內的老舊公寓,就是屬於「國泰新村」的一部分。

事業計畫核定版
本案申請都市更新獎勵2,261.74 ㎡(48.58%),老舊公寓專案獎勵1,018.69㎡(21.88%),合計70.46%獎勵內容如下表說明。

項目
面積(m2)
百分比(%)
說明
△F1以原容積高於法定容積部份核計之獎勵

△F2居住面積不及當地水準獎勵

△F3更新時程獎勵
325.87
7.00%

本更新單元位於民國102年6月6日府都新字第10230347300號函「公告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一小段461地號等7筆土地為更新單元」範圍內,本案依據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十九條之規定,於單元核准一年內申請事業計畫報核,可爭取法定容積7%之時程獎勵,計為325.87㎡。

△F4考量地區環境狀況獎勵
698.29
15.00%

本案擬取得更新單元外道路用地並捐贈,該用地已開闢完畢,且道路用地上無其他地上物,故△F4-2僅計算道路用地取得成本。本案捐贈面積為435㎡,依民國102年1月之土地公告現值計算,土地取得成本合計為78,300,000元,本案平均銷售淨利為130,400元/㎡,經計算△F4-2可爭取之獎勵大於上限15%,本案以獎勵上限15%提列,即698.29㎡。

△F5更新地區規劃設計獎勵
1,237.58
26.58%

△F5-1建築設計與鄰近地區建築物相互調和、無障礙環境及都市防災
本案設計時配合鄰近地區建築物量體、造型、色彩、座落方位相互調和之建築設計、人行步道進行整體設計,估計約可申請基準容積8.00%之都更容積獎勵,獎勵面積為372.42㎡。
△F5-3供人行走之地面道路或騎樓
本更新單元之人行步道留設,擬於東側、西側及北側周邊沿街面設置4公尺以上人行步道,擬申請獎勵容積面積為 492.74 ㎡,可爭取法定容積10.58%之獎勵容積。 △F5-6綠建築標章之建築設計
本案建築規劃設計符合綠建築標章黃金級要求,故擬申請綠建築黃金級獎勵8.00%容積獎勵,獎勵面積為372.42㎡。

△F6處理違建戶之樓地板面積獎勵

申請容積獎勵總計:
2,261.74
48.58%

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四條規定,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四十四條辦理之建築容積申請△F1、△F2、△F3、△F5、△F6之容積獎勵,加總不得超過法定容積之0.5倍。本案合計申請容積獎勵共1,563.45㎡,未超過上限 2,327.63 ㎡ ,符合規定。另本案申請△F4獎勵共698.29㎡,加總後全案合計共申請2,261.74㎡獎勵值。

其他容積獎勵:
1018.69
21.88%

老舊公寓專案計畫增額容積獎勵
原則二、適當規模住宅誘導原則
1.本案合適規模住宅(18~30坪)佔實施者分回比例達22.35%,依規定申請法定容積5%之獎勵值,共232.76㎡。
2.本案依「臺北市居住空間通用設計指南」進行規劃設計,符合基地內環境、建築內環境、居家安全與健康三類指標。本部分擬申請法定容積5%之獎勵,共232.76㎡。 原則三、環境貢獻度原則
1.透過誘導式設計或特殊技術改善基地與周圍鄰近地區微氣候,經都市設計及土地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者,得給予容積獎勵,本案擬申請法定容積2%之獎勵,共93.11㎡。 2.透過建築規劃或特殊技術,經都市設計及土地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者,得給予容積獎勵,本案擬申請法定容積3%之獎勵,共139.66㎡。
原則四、既有容積保障原則
法定容積225%以下,基地範圍內四層樓建築物參與都市更新,得給予容積獎勵,本案擬申請6.88%,合計320.40㎡。

容積移轉:

總計:
3280.43
70.46%

依老舊公寓更新專案規定,本專案計畫總容積上限不得超過建築基地2倍法定容積。經檢討本案法定容積及申請之容積獎勵(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值、老舊公寓更新專案容積獎勵)為 7,935.68㎡,未達本案總容積上限9,3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