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申請獎勵項目計有
(1)時程獎勵7%
(2)建築設計與鄰近地區建築物相互調和、無障礙環境及都市防災6%
(3)供人行走之地面道路或騎樓3.47%
(4)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鑽石級)10%
合計申請都市更新獎勵26.47%,獎勵內容如下表說明。
本更新單元於2013年5月29日經臺北市政府公告「劃定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二小段652-1地號等14筆土地為更新單元計畫案」。本事業計畫於2013年6月27日申請報核,故依據2019年5月15日修正發布前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7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條之規定,申請法定容積7.00%之獎勵容積。另本案前經2016年10月14日第256次審議會同意,納入東側鄰地共同辦理更新事業,故本案更新單元由14筆土地變更為19筆土地。依第470次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決議,同意給予基準容積7.00%之容積獎勵。
△F5-1建築設計與鄰近地區建築物相互調和、無障礙環境及都市防災
本案設計時配合鄰近地區建築物量體、造型、色彩、座落方位相互調和之建築設計、人行步道進行整體設計,申請基準容積6.00%之都更容積獎勵,核算獎勵面積763.06㎡。
△F5-3供人行走之地面道路或騎樓
本案之人行步道留設為配合基地周遭相鄰街廓交通及消防考量,申請容積獎勵面積為441.34㎡,可爭取容積獎勵3.47%。
△F5-6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
依據內政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8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規定,以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公佈都市更新案實施者申請「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獎勵容積之辦理流程,本案擬規劃綠建築指標以取得綠建築標章,並通過綠建築分級評估鑽石級,因此可爭取獎勵法定基準容積之10.00%,核算獎勵面積1,271.76㎡。
本更新單元內建築基地面積為2,271.00㎡(686.98坪),基準容積為12,717.60㎡(3,847.07坪)。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為3,369.39㎡,佔法定容積26.47%。(依臺北市政府核定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