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全區採權利變換方式實施,更新前價值約7.95億元,更新後價值約為20.42億元,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費用總額約為8.37億元。
本案權利變換計畫業經臺北市政府110年8月30日公告核定實施(本案採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分送)。
項目
金額(億元)
說明
共同負擔或更新成本
8.37
本案共同負擔約為8.37億元,其中包含:
重建費用(A):5.74億元
公共設施費用(B):0元
權利變換費用(C):0.59億元
貸款利息(D):0.18億元
稅捐(E):0.25億元
管理費用(F):1.60億元(人事管理費率5%、銷售管理費率5.5%、風險管理費率11.5%及信託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