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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明園大廈更新案

港墘捷運站周邊 海砂屋重建更新

  • 年  期:預計2026完工
  • 目前進度:施工
  • 地  址:臺北市內湖區港墘路、港墘路82巷、未開闢八公尺計畫道路、內湖路一段681巷、內湖路一段667巷及內湖路一段

本更新基地鄰近捷運內湖線港墘站1號出口,範圍內計有1棟合法建築物,係屬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海砂屋)。建築物屋齡逾三十年,現況老舊、窳陋,結構上有耐震及防火安全的顧慮。目前牆面剝落情形嚴重,部分住戶已搬離現場,建築戶外圍並已架設棚架,避免磁磚掉落誤傷行人,整體而言,本案確有迫切更新之需求。
本案於2010年7月30日公告為海砂屋,有5年的海砂屋重建容積獎勵限制,如果在2015年7月30日前未送件,獎勵將會遞減。故當時明園大廈住戶尋求禾琚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協助辦理事業計畫的擬訂,並於2015年7月24日申請事業計畫報核。惟後續實施者與住戶對於後續合作的細節未能達成共識,故本案遲遲未能進入審議程序。所幸後續新實施者士林開股份有限公司,積極整合住戶,取得超過80%以上之同意門檻,並與原實施者禾琚協調實施者權利轉讓事宜,於2018年6月4日本公司也協助士林開發向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申請變更實施者。
變更實施者後,本案規劃團隊檢討發現原更新單元範圍毗鄰四筆畸零地,為避免影響後續審查,本案主動申請審議會納入畸零地。後續依第 353 次審議會議決議同意擴大更新單元範圍 ,本案案名調整為「 擬訂臺北市內湖區碧湖段四小段410地號等8筆(原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
在實施者士林開發與規劃團隊努力下,本案於109年11月取得事業計畫核定,並於111年12月6日取得權利變換計畫核定。

本案合計申請都市更新獎勵98.57%及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獎勵49.02%,獎勵內容如下表說明。

項目
面積(m2)
百分比(%)
說明
△F2居住面積不及當地水準獎勵

△F1以原容積高於法定容積部份核計之獎勵
5,745.09
68.76%

△F3更新時程獎勵

△F4考量地區環境狀況獎勵

△F5更新地區規劃設計獎勵
2,475.10
39.62%

△F5-1建築設計與鄰近地區建築物相互調和、無障礙環境及都市防災
本案設計時將配合考量建築量體、造型、色彩及座落方位與鄰近地區環境調和、無障礙環境及都市防災,估計可爭取獎勵法定基準容積之10%,申請容積獎勵面積為:835.50㎡
A. 建築物造型及色彩
(A)量體造型
建築物反應了都市不同時期的價值觀和時代意義,甚至能成為新的都市景觀,為城市展現不同的風情,本案立面外觀造型以簡約風格,以水平、垂直的線條,簡潔勾勒出整體造型,垂直部分取水瀑的意象,型塑動態的都會速度韻律感,水平線條強調整體的穩定感讓動態與韻律穩定達成和諧的平衡。深色石材磁磚及鋁板為底色,搭配淺黃色石材的線條感,融入地區特色
(B)地面基座
在地面層設計上,除了利用退縮開放空間來降低視覺上的壓迫感,也讓綠意不只有平面上的展現,也在垂直面上做了延續。

△F5-3供人行走之地面道路或騎樓:
本案之人行步道留設為配合基地周遭整體考量,於基地北側、西側及南側留設4-6公尺之無遮簷人行步道,估計可申請容積獎勵面積為720.55㎡

△ F5 5 更新單元規模:
本更新單元面積共計3,067.00㎡,依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五、更新基地規模(二)更新事業計畫範圍面積(不包含公共設施面積)在三千平方公尺以上者,三千平方公尺部分以法定容積之百分之三核計,每增加一百平方公尺,另給予法定容積之千分之一。」故本更新單元可爭取事項獎勵容積250.65㎡,約法定容積3%。

△F5-6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
本案預計申請綠建築黃金級標章,故申請獎勵法定基準容積之8%,容積獎勵面積為:668.40㎡。

△F6處理違建戶之樓地板面積獎勵

申請容積獎勵總計:
8,235.18
98.57%

獎勵項目包含:
1.△F1:以原容積高於法定容積
2.△F5:更新地區規劃設計獎勵
(1)△F5-1建築設計與鄰近地區建築物相互調和、無障礙環境及都市防災
(2)△ F5 3 供人行走之地面道路或騎樓
(3)△ F5 5 更新單元規模:
(4)△ F5 6 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

其他容積獎勵:
4,095.70
49.02%

依「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及「臺北市政府辦理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重新檢討並申請獎勵額度,故本案暫以原建築容積面積30%計之,實際仍須依後續臺北市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為準。
本案依建築師估算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獎勵額度為4,095.70㎡(49.02%),實際仍須依後續臺北市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為準。

容積移轉:

總計:
12,330.88
14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