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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實施都市更新計畫及都市更新實施辦法之研擬規劃案

高雄市實施都市更新計畫及都市更新實施辦法研擬規劃案

  • 委託年期:2000
  • 委託機關: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因應都市結構的轉型與永續再發展的挑戰,高雄市研擬都市更新綱要計畫之目的,除檢視都市發展政策外,亦同時進行優先實施都市更新地區的選定、規劃都市更新作業規範,為落實都市更新法制與實務預作宏觀擘劃。

辦理目的/緣起

本計畫針對都市更新地區、推行方式等項目研擬都市更新政策所需的指導性計畫,輔助為高雄市政府推行都市更新政策,並以地理資訊系統(GIS)為工具,依據研究過程中建立之絕對指標、優先指標、參考指標、排除指標等篩選原則選出初步更新地區的範圍,然後再經由政府機關的訪談、各區說明會、意見領袖訪談、現地會勘,劃定更新地區。並以多準則評估方式,建議各區推動之優先順序,後針對鼓鹽水岸地區、玉竹街更新地區研擬實質再發展的都市更新計畫,作為市府或民間參與都市更新的案例參考。

工作內容/項目

(一)研擬「高雄市實施都市更新之綱要計畫」
高雄市有其歷史發展脈絡與空間紋理,都市的再發展必須尊重各地區的文化特性,在不破壞地區既有發展紋理的前提下,提出地區的更新計畫。而都市空間的發展結構,顯示了各樣生活機能在空間上的分佈特色,未來再發展計畫亦將依此訂定地區的發展定位以及更新策略,並由市府依循都市更新條例之架構,適當地制定行政規章或審議規範來強化市府執法之操作性;次就整合既有市府都市更新發展的審議方式與行政組織架構適宜地調整;最後就推動都市更新作業的方式提出策略,作為更新計畫實施的行動方案。


(二)研擬「高雄市實施都市更新作業規範」
都市更新以民間實施者為主,更新地區劃定與實施順序先後,評定更新地區實施優先順序並不影響人民申請都市更新之權益,為符合評估操作的多變彈性與多數決的特色,本研究採用多準則決策方法(Multi-Criteria-Decision-Making;簡稱MCDM),並採以簡單平均加權(SAW)方式進行評估都市更新地區優先順位,且為能符合動態規劃之需求,本計畫應用GIS輔助分析、疊圖法及專家訪談…等資訊綜合評估,落實宣示性之更新地區劃設基準,以選出建議都市更新地區。
本計畫初劃定之更新地區高達46處,分佈本市各地,由於都市更新地區面臨之課題或篩選之條件依據可能各有所異,並隱含審議等行政與專業的判斷,評估工具宜有政策執行導向、調節權重、結構簡單之特性,為使評估作業儘可能達到正確與便利,由規劃單位就各區地區發展特性、課題與對策進行分析,進而提出再發展定位與構想與其建議執行計畫,以作為輔導民間自辦都市更新及政府執行更新作業之參考。

(三)擬定二處指定地區之都市更新計畫
針對高雄市都市再發展定位,及落實再發展構想,並綜合市長暨相關首長等政策意見與整合行政計畫資源,本研究由前十區重點都市更新區選列下列二區,建議為優先實施都市更新計畫之地區:
1.鼓鹽水岸地區(26區):
親水空間的再發展,整合文藝都市公園等開放空間,豐富都市活動,為啟動海洋首都建設之鑰。
2.玉竹街(18區)
市區商業中心再造。除重塑市民空間記憶,並為銜接週邊大型體育文藝活動及休閒購物環境之核心。

(四)都市更新理念的宣導
高雄市都市更新宣導列車啟動

合作單位

都市規劃顧問:郭瑞坤教授
建築規劃顧問:原成國際工程顧問公司
都市景觀顧問:宇城工程顧問公司
資訊GIS顧問:溫國忠教授

貢獻

本規劃案達成下列六項規劃成果:
(一)確定高雄市整體都市土地之再發展定位。
(二)研擬「高雄市實施都市更新之綱要計畫」,規範有關事項與開發構想。
(三)訂定「高雄市實施都市更新作業規範」以輔導民間自辦都市更新。
(四)研擬都市更新地區及更新單元劃設基準。
(五)劃定都市更新地區,並排定更新優先次序。
(六)擬定二處指定地區之都市更新計畫,作為本市其他地區更新作業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