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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東勢舊火車站鼓勵民間參與都市更新計畫

獎勵民間參與,帶動地方繁榮與發展

  • 委託年期:1998/03/02
  • 委託機關: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基金會受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委託,收集東勢舊火車站周邊基本資料後,分析總體發展潛力與商業利用模式,提出市場定位、開發策略與方案,透過都市計畫專案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方式獎勵民間投資,促進公有地整體開發,帶動地方發展。

辦理目的/緣起

東勢鎮昔日原為台灣重要之木材集散地,東豐鐵路支線作為各項運輸及鎮民往來的交通動脈,車站也成為東勢居民的生活及記憶的中心。
東勢鐵路支線於1991年9月停駛後,車站用地便廢棄至今,當時於民國1992年及1993年,台中縣政府與交通部觀光局曾分別委託學術單位對於東勢鐵路支線沿線土地作一初步的規劃研究,計畫將此線性資源作為國內第一座自行車專用道,而東勢車站則配合此一設施及當地之文化特產,導入民間投資的力量,重新賦予生命,為東勢的觀光事業帶來榮景。

成果

1.研究範圍的界定與現況之調查
分析基地周邊現況、都市計畫、土地權屬、交通現況及發展潛力,分析課題與對策。
2.研擬民間參與投資公共建設之方案
由鐵路局辦理公有土地設定地上權50年予投資人,公有土地之住宅區及商業區則收取權利金,公共設施及文教設施用地由投資人支付年地租,並以興闢周邊公共設施及文教設施扣抵(不含台電及電信用地),而投資人則由複合休閒館部份及精品街招租予相關業者經營,商業街部份則以店面單位分開出租,吸引當地或外來商家參與經營。
3.開發方式之研擬
鐵路局及國有財產局土地辦理合併,以持份方式共同持有,後採設定地上權方式、鼓勵民間投資辦理開發,與私地毗鄰之公有畸零地劃出保留地,讓售鄰接土地所有權人使其合併使用,而必要之電力及電信用地,則由國有財產局辦理公有土地之讓售或交換。
4.規劃配置、財務分析及經營管理計畫
依前述資訊研擬本案規劃為自行車主題園區、地區商業中心、休閒渡假旅館及客家文物館,並進行都市計畫專案變更計畫、研提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規劃原則,若有財務不足之部分,則需減少權利金、公共設施負擔,以提高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