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政策型公辦更新案適宜性評估

政策型公辦更新案適宜性評估

  • 委託年期:2016/10/31
  • 委託機關: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為使公辦都市更新推動具操作依據,臺北市政府訂定本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以主動擔負起都市更新主導角色,靈活運用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及都市更新手段,以進行區域機能改造,期透過公辦都更引領民辦都更,帶動臺北都市再生。
依前述辦法,市府得以公有土地為引擎,配合政策主動依權責選定公辦都更案件,並評估適當之推動方式,惟公辦都更標的條件具有差異,須透過先期開發策略擬定,視實際案例進行適宜性評估,本基金會配合市府以公共利益為前提,選定具標竿性公辦都更案件及研提可行之開發策略。

辦理目的/緣起

臺北市多為已建成地區,在時代變遷下,需有適宜當代需求之空間使用方式,以復甦都市機能;惟過去臺北市都市更新多為民辦都更,單點基地改建缺乏整體效益,突顯出民辦案件面臨推動困難。為突破現行都更之困境,市府期以回歸市府主導計畫,透過於關鍵地區推動公辦都更重新建構臺北都市機能的再生,引入最大之公益性,提供適切之公共服務與公共設施,係領航臺北未來都市發展之重要關鍵。

工作內容/項目

(一) 基本工作項目
1. 本案指定試算案例更新地區範圍適宜性
(1)基地基本資料調查
(2)土地使用計畫及市場可行性分析
(3)財務可行性分析
(4)法令可行性分析
(5)公共設施改善計畫、交通系統、都市計畫調整建議
2. 評估本處指定試算案例開發方式替選方案(權利變換或設定地上權等)
(二)實報實銷項目
1. 更新地區及更新後建築物規劃構想及3D模擬圖
2. 更新地區及更新後建築物規劃設計模型
3. 涉及私有產權試算案例須包含說明會辦理及居民意願調查
4. 視試算案例需求製作都市計畫書圖或都市更新計畫書圖文件

合作單位

建築顧問:潘天壹建築師事務所
鑑價顧問:宇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2017/07/26
驗收完成
2017/05/16
第一案-士林紙廠評估案審查通過
2017/04/26
第二案-臺電中心倉庫評估案審查通過
2016/11/17
工作計畫書審核通過
2016/10/31
與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簽約
2016/09/29
採購評選會議

成果

本案協助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完成兩件適宜性評估
1.士林紙廠公辦都更案適宜性評估
2.臺電中心倉庫(AR1)-電力修護處(CR1)公辦都更案適宜性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