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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車站交九用地開發

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交九用地

  • 委託年期:2002/02/02
  • 委託機關: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本會詳細規劃交九用地相關投標建議事項,在契約部分分為地上權契約及經營管理契約。前者明定土地開發權利,後者明定民間投資者必須負責之經營管理內容,以期未來可達成本案之公益性目的。
本案歷經十年繁複的協商與整合,並經行政院經建會多年來跨部會的協調,終於在89年獲得各方共識,以鼓勵民間投資開發方式,辦理公開招標甄選最佳投資人參與投資並興建此一公共建設。

辦理目的/緣起

重新展現台北車站之新風貌
交九用地於台北火車站特定專用區的開發中居重要關鍵性地位,本案開發完成後,將提供長途客運轉運站用地,屆時台汽西站、東站、北站方能遷移至此,進行A16(原台汽北站所在街廓)、交六等用地之開發,陸續展現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之新風貌。因此交九用地開發案於行政院都市更新方案中,被視為台北車站特定區開發之先鋒計畫,須儘速推動,以利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之再開發。

工作內容/項目

從地上權等相關契約擬訂到權益分配,全面性推動台北車站更新
本案詳細規劃投標作業之流程及時程、投標人之資格、證明文件等項目。並以資格標、技術標及價格標等三階段決標,以符合公平公正之原則。
契約分為兩大部分,一為設定地上權契約,一為經營管理契約。前者明定土地開發權利之讓予協議,後者明定民間投資者必須負責之經營管理內容,以期未來五十年達到原本開發本案之公益性目的。
本案之技術規範書係對於投資人規劃設計及經營管理作為準則,針對轉運站及結構設備等建築設計、經營管理組織、商場小吃街、辦公室之經營管理、公共空間之經營管理大樓修繕維護等提出明確之要求。
主要工作目的如下:
一、協助計畫推展,吸引潛在投資人,開發營 運本案。
二、確認招標條件,擬定招標文件。
三、協調交通部鐵路管理局、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及開發者之關係和權益。
四、協助釐定後續應辦事項。

合作單位

合作單位:宗邁建築師事務所、萬國法律事務所、廖晏偉建築師事務所、鼎漢國際工程顧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