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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都市更新綱要計畫

台南市都市更新綱要計畫研究

  • 委託年期:1999/06/01
  • 委託機關: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台南市

台南市雖居台灣南部區域計畫之區域中心之一,但經濟及產業發展不過是地方中心,且失業率居全國第二位,而百年的文化古城的獨特風格,在傳統規劃與建設未尊重原有都市脈絡下,日漸被破壞。為了讓台南市能展現城市特色及競爭力,兼具開發與保存功能的都市更新將是唯一可行的途徑。
經過一連串審慎的評估,在確立地區的特性及課題與都市更新的急迫性及正當性後,劃定二十三個都市更新地區,擬定其再發展的策略、原則與開發方式建議,希望在都市再發展與古蹟文化風格保留及地居民意願間,取得適當之平衡點,發揮都市更新最大效益。

辦理目的/緣起

恢復台南文化古都城市之往日風采
一、瞭解台南市都市發展現況: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五條規定進行全市之調查評估。
二、研擬台南市都市更新政策:擬定台南市都市更新綱要計畫、作為擬定都市更新計畫發展方向之依據。
三、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訂定地區之更新目標與再發展原則。
四、研擬台南市更新推動相關機制及配套措施

工作內容/項目

著重歷史保存維護與都市更新發展策略
一、定位台南市都市更新地區之都市發展架構
本研究案界藉回到市中心的基礎理念,重新審視台南市綜合發展計畫所擬之都市發展架構,賦予都市更新地區再發展定位,並擬定再發展策略、原則及開發執行方式,重新描繪都市更新地區之發展風貌。
二、以本案作為台南市更新實施起始處與示範
都市更新條例自民國87年底通過後,相關子法亦陸續於今年五月發佈實施,目前全國尚未有以都市更新條例進行都市更新事業者,台南市過往更未有推動都市更新之相關經驗,以本案作為台南市實施更新之起始,有助推動更新事業,收群起效尤之效。
三、藉由市府訪談與說明會舉辦,宣導都市更新意涵
本案規劃過程中,多次與市府各相關局處會商,並舉辦地區說明,各區里長之參與湧躍,藉此宣導說明都市更新之意涵,使市府相關官員及意見領袖代表,對都市更新有初步之認知,並說明劃定之更新地區,作為市府政策及民間開發參考,有利加速更新工作之推展。

合作單位

合作單位:新見設計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2000/03/21
五場分區說明會
2000/03/03
阿鍙時間第四台都市更新CALL IN時間
2000/02/09
期末簡報修正內容第一次工作會議
1999/12/08
與市府工作會議討論後續工作事宜
1999/11/30
期末簡報
1999/11/20
與市府建設局、工務局及四通規劃單位共商台南市未來發展構想
1999/11/02
更新地區現地會勘
1999/10/22
居民說明會
1999/09/21
期中簡報
1999/08/05
與市長簡報
1999/07/20
期初市政府都市更新意見訪談
1999/07/07
工作會議

成果

報告內容分成三大部分:
第一部份為基本資料之蒐集與分析,包括台南市上位與相關計畫、居民更新意願及市政府施政政策、人口及產業發展分析、台南市都市發展結構分析等,就不同層面之分析台南市之都市更新課題與分區發展定位。
第二部分是更新地區之劃定,首先以初勘疊圖法操作程序,首先剔除不須納入更新之地區,再分成二階段進行更新範圍之調查,而依據劃定更新地區之準則進行劃定之篩選,本研究共劃定二十三處不同更新特性之更新地區。
第三部分則是針對更新地區提出整體性發展構想與各更新地區之定位、更新策略與再發展原則,並提出更新地區辦理優先順序之建議,最後則提出更新機制與相關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