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目的/緣起
高雄市哨船頭哈瑪星地區之城鄉新風貌與環境改善
行政院為促進都市更新事務的推動,於八十七年六月一日第四十九次政務會談提示都市更新之重要性,會中並評選高雄市哨船頭哈瑪星地區為示範都市更新地區,並朝向研擬社區性的都市更新計畫、採取政府與居民互動式的合作模式進行都市更新建設的推動作業。
工作內容/項目
高雄哈瑪星城鄉新風貌計畫機制與執行機制
一、凝聚哈瑪星社區意識,重視人文歷史資源之維護與發展。
二、充份利用第一船渠及第二船渠等水岸資源,提供社區居民良好休閒去處,同時提昇區域性觀光產業。
三、整體規劃交通系統,提供便捷之大眾運輸、停車場及輪渡船運,以改善區內交通問題。
四、重點開發及社區全面性整建維護並重,以有效推動都市更新,提升哈瑪星生活環境品質。
五、策略性規劃,以具有分期分區開發更新之可行性。
六、整合鐵路新生地、港埠用地,強化公有土地利用價值。
合作單位
合作單位:宇城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中山大學 郭瑞坤副教授
貢獻
一、開放空間系統之建立
二、水岸資源的有效利用
三、交通系統的完善規劃
四、街道紋理的尊重
五、文化資產的再利用
六、視覺走廊/視覺焦點設計
七、都市防災
八、整體生活環境品質提昇
九、分期分區開發構想
十、土地使用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