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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環港核心商業區計畫

城市與港灣空間的合一,健全都市空間機能,卻除土地使用不經濟的現象

  • 委託年期:2000/09
  • 委託機關:基隆市政府

都市更新之旗艦計畫,計畫範圍97.08公頃(含25.77公頃海域),公有土地比例高達77%,規劃由政府領銜進行公共投資,創造市場的誘因,藉以健全更新之不動產市場,讓本案的更新成為示範性的更新案例,作為啟動基隆市都市新更新的火車頭計畫。


辦理目的/緣起

順應經濟全球化趨勢下,城市將是未來競爭的主體,是以本案非僅在塑造水岸生活城市,更欲結合台北首都政治資源,實現國際港灣城市的願景。

工作內容/項目

1.相關法令與案例分析
2.環境發展現況調查分析
3.提供再發展綱要藍圖與更新策略
4.擬訂再發展計畫
5.建構執行策略與機制(包含分期分區開發構想及落實方案,實施方式評估以及公有土地管理單位意見整合)
6.研擬都市更新計畫法定書圖
7.協助辦理都市更新計畫審議

合作單位

合作單位:開創顧問公司、亞新工程顧問公司、李祖原建築師事務所

2001/05/15
完成基隆市環港核心商業區都市更新計畫
2001/04/20
期末簡報
2001/01/05
學者專家座談會
2000/11/27
期中簡報
2000/09/01
簽訂委託契約

貢獻

<落實改造水岸休閒城市>
1.水岸空間與都市活動的結合
從解放港灣水岸空間、結合市中心區商業與社區活動的觀點,擬定九大再開發計畫,塑造水岸生活的都市機能。
2.交通系統改造
規劃引入捷運系統、改建東岸與西岸高架道路、以及開闢林蔭大道等工程,優先進行必要性的
3.調整都市計畫土地使用
針對開發計畫的需要,進行土地使用分區強度與類別的調整,變更都市計畫的部份以港務局、及鐵路局管理之公有土地為主。
4.建立執行開發機制
市港合一政策提供新的管理機制,本案則建議四種成立開發專責機構方案,藉以整合推動整體再發展計畫。
5.都市設計準則與更新單元基準
訂定都市設計準則,包括建築物的退縮、以及開放空間的管制等,來確保公共空間的品質、與都市的防災等;另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與劃設基準,並以適當的獎勵來引導整體開發方式進行更新事業。
6.協助基隆市政府擬定擬定基隆市環港核心商業區都市更新計畫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五條擬定都市更新計畫,以作為全市都市更新上位指導。

成果

1.環港核心商業區再發展定位:
A.國際海洋觀光城市
B.北部區域門戶城市
C.市民水岸休閒生活中心
2.土地使用構想:
規劃之九大主題區,發展現況如下:
A.海洋地標廣場(港務公司研議中)
B.西岸新商業城(西二、西三碼頭倉庫全區保留不拆除,定調為文化創意觀光專用區)
C.交通轉運中心(新基隆車站已於2015年6月29日啟用)
D.海洋廣場(海洋廣場已於2009年8月19日啟用)
E.東岸國際觀光碼頭(港務公司研議中)
F.新林蔭大道(無進展)
G.新捷運車站(無進展)
F.新生活空間(配合中山一、二路拓寬案執行中)
G.山海公園(無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