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澎湖城鄉新風貌總顧問

澎湖城鄉新風貌

  • 委託年期:2002/10/09
  • 委託機關:澎湖縣政府

欲達成城鄉風貌改造之任務,即必須整合各種計畫與有效地分配公共投資。因此本會建議縣府,除了可藉由營建署創造城鄉新風貌建設計畫推動外,尚可延伸到離島建設方案、中央各部會專案補助計畫方案、澎管處年度建設計畫等。而要創造澎湖之城鄉新風貌,即必須將上述計畫予以整合,以收創造整體城鄉風貌之功效。

辦理目的/緣起

創造澎湖縣之城鄉新風貌與環境改善
「創造城鄉新風貌計畫」為行政院所釐定的實質建設施政計畫,主要目的為改善整體生活環境,落實居民對家園的認同,共同參與形塑具有地區個性的文化、景觀特色與風貌,並以實質工程建設,創造出具有「文化、綠意、美質」的環境為總目標,逐步掃除「擠、髒、亂、醜」的亂象。對於澎湖縣而言,城鄉新風貌建設計畫不僅是可以改善城鄉景觀及生活環境的行動方案,同時也是一項以公共投資帶動公有資源利用及吸引民間投資的社區更新建設計畫。為使本縣各項規劃及建設工程能循序漸進,減少公共預算資源重置浪費,發揮整體效益,澎湖縣政府擬定「創造城鄉新風貌五年建設綱要計畫」,作為整合縣政中程建設計畫之輔助指標,中長程建設計畫含括營建署創造城鄉新風貌建設計畫、離島建設方案、中央各部會專案補助計畫方案與澎管處年度建設計畫等,進行全盤性的整合與考量,以落實增加報核上述計畫,獲補助之成功機率,亦可逐年落實城鄉建設,強化澎湖縣城鄉景觀特色。

工作內容/項目

研擬推動城鄉新風貌計畫機制與執行機制
本計畫旨在整合相關研究、上位計畫或部門計畫,研擬澎湖創造城鄉風貌之構想與界定未來五年應積極向上申請補助之個案。本計畫之目標有三:
一、擬定城鄉新風貌之整體構想:自實質環境、產業活動、鄉市資源等層面予以考量,建構澎湖整體之城鄉景觀發展方針。
二、勾勒標竿計畫之架構:依各單位的施政目標,整合施政優先順序、法令、自然景觀及民眾需求,研擬標竿計畫(自行車道系統、景觀道路計畫之銜接等)之景觀風貌計畫、指導準則、及建議各行動方案之施行優先順序與作業內容。
三、研擬推動城鄉新風貌計畫機制:建構執行城鄉新風貌之執行機制,研擬執行計畫,作為五年度進行城鄉新風貌計畫之行動指導原則。
計畫內容:
一、地區環境發展調查分析。
二、發展課題與對策。
三、整體城鄉風貌空間景觀發展構想。
四、實施計畫行動方案。
五、執行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