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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再造計畫開發機制建議

研擬各種開發策略與開發方案

  • 委託年期:1998/12/09
  • 委託機關: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台北都會核心區係位於台北淡水河以東、建國北路以西之市民大道兩側地區,總面積約126.4公頃,經行政院86年會議通過「都市更新方案」列為優先辦理更新地區,可區分為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華山地區及光華地區。然區內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多達54個,協調整合不易,因此本會受託研究本案開發範圍內各開發分區的開發特性,並研擬各種開發策略與方案。及研擬開發機制組織架構之建議,俾供政府決策之參考。

辦理目的/緣起

針對臺北市市民大道兩側提出有效率的開發策略
本再造計畫地區中公有土地比例高,且區位與面積對臺北市的都市發展具極重要性之影響,然區內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多達54個,協調整合不易;且現行法規對公有財產處理僵化,造成土地的低度使用,形成資源的浪費。為順利推動本案後續都市更新計畫,有效改善地區環境景觀及促使土地再發展,未來應朝向整合公有土地,以配合臺北市之都市發展。發展共識之協調與整合亟待成立行政院層級之專案小組著手規劃協調,並成立工作小組專責配合策動、擬定開發計畫、公部門協調,及引進民間的投資,以達更新之目的。

工作內容/項目

藉由臺北市鐵路地下化後之空間規劃,推動都會內部再造都市更新
一、都市發展趨勢由向都市外開發翻轉為向都會內部再造。
二、臺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完工後,都市空間的再組構。
三、帶動臺北市中心軸帶的更新,提昇都市機能。
四、都市更新政策落實的示範。
五、引進民間投資,擴大內需以振興都市經濟。
六、世界級規模的開發,引導臺北市邁向國際化的新紀元。
七、運用全球營建業低迷,開發成本降低之時間,推動公共建設。
八、把握週遭重大建設開發時機,帶動本區發展。
九、精省後土地權屬簡單化,整合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