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目的/緣起
為解決臺北市都市更新現階段推動上所遭遇問題,如地主、開發者雙方意見整合冗長、資金籌措不易與資金運用風險疑慮等問題,擬以結合權利變換與信託方式的優點,提出一可行解決機制。
工作內容/項目
以信託方式辦理都市更新其最大的目的為籌措資金與降低開發風險,本案研擬之執行機制其資金來源為地主出資、實施者出資、信託土地融資、受益權轉讓四種資金來源方式,在一般具市場性地區,運用此四種資金籌措方式可解決大部分更新重建資金需求問題,但在市場性較差地區,如整建住宅地區,市場機制無法補足整宅資金需求,地主也無力出資,此種更新地區之重建需要政府從旁協助。然政府要何時介入協助及如何協助,本案研擬政府協助機制,透過信託專戶控管之方式以直接融資及提供融資信用保證,研擬六種協助項目搭配信用保證,補足更新重建之各項資金缺口及風險隔離控管。
合作單位
萬國法律事務所;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 2004/12/06
- 期末報告審查
- 2004/10/22
- 學者專家第二次座談會
- 2004/09/16
- 期中報告審查
- 2004/08/19
- 學者專家第一次座談會
- 2004/08/02
- 期初報告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