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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更新政策白皮書

臺北縣都市更新推動政策白皮書

  • 委託年期:2005
  • 委託機關:臺北縣政府

配合臺北縣都市發展趨勢,以釐清臺北縣整體都市發展政策方向,臺北縣政府特委託協助研擬臺北縣都市更新推動政策白皮書,就都市更新整體推動政策,研提整體推動目標與政策方向,以及相關的執行策略與行動方案,作為未來施政的依據,並擬具指定之三處更新單元事業概要。

辦理目的/緣起

配合臺北縣都市發展趨勢,以釐清臺北縣整體都市發展政策方向,研提整體推動目標與政策方向,以及相關的執行策略與行動方案,作為未來施政的依據。

工作內容/項目

一、全縣空間發展及更新推動課題分析
二、研提更新政策及目標
三、配合政策指認優先推動更新地區
四、建立更新推動架構與有效協助機制

貢獻

都市更新是未來台灣都市發展政策重點,臺北縣都市更新政策目標不應僅是不只是狹義的舊屋換新屋或容積獎勵,應引入新的精神與做法。

北縣都市更新應該不僅是傳統的建築品質更新,應該包括公共環境及機能更新,以及創造產業就業機會,藉由綠建築、耐震建築、智慧化等建築的興闢,提高建築品質;藉由更新開發計畫的規劃,留設開放空間、人行空間,提供文化休閒設施及防災設備等,促使公共環境及機能更新;藉由更新,廣泛帶動社會與經濟環境的改善,創造產業就業機會。我們要更新,使北縣更新、生活更好!達到「北縣新、生活好」的新目標!!

成果

為扭轉舊屋換新屋或容積獎勵之舊思維,導正社會大眾積非成是的更新觀念,北縣研擬多項更新政策,冀由「確立方向、擬定計畫、推動更新」、「健全機制、提供協助、創造多贏」,引導北縣都市更新政策方向,使更新邁入制度化軌道。未來更新政策方向及推動政策包括:

■ 以周延、前瞻性之更新計畫,帶動都市全面再生
一、推動全面性都市再生與再發展
藉由引入更多元更新模式,以提昇整體都市機能,並以更新為核心,帶動周邊發展,兼顧更新兼顧歷史保存及整建維護,以宏觀、公益角度推動都市更新,扭轉狹隘的「老屋換新屋」的作法。
二、擬定更新計畫指導更新事業
要求非完整街廓或小基地開發之更新個案應配合擬定更新計畫,表明該地區完整街廓或適當範圍基本更新目標與策略、實質再發展、劃定之更新單元或劃定基準、開放空間及人行步道系統規劃、公共設施提供、建築量體配置、防災系統規劃、交通及人行動線串連、停車設施提供等事項,以作為事業計畫之指導。

■ 配合縣政發展,指定優先更新類型與地區
一、「我建設、你更新」—結合更新與地方發展,讓公共建設效果波及化
二、「老鄰居、新生活」—保留社區紋理,協助老舊社區更新
三、「環境再造、產業升級」—透過更新引入新興產業,促進空間機能轉型

■ 漸次推動各類型更新法令架構
一、集中資源、分層推動
首先,建立更新門檻指標,避免不必要的更新;其次,指認更新重點地區,引導民間自行更新,循序擬定更新計畫,公告劃定都市更新地區,重點更新地區則優先以評選委辦方式辦理。
二、建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指標
北縣將配合修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建立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表,明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機制。
三、建立共同負擔提列標準
依據北縣狀況及參酌北市相關標準,訂定權利變換共同負擔提列標準,明訂可提列之費用項目,不但作為委員會審議依據,同時也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者能有明確標準可供依循。

■ 提供面面俱到的協助
一、配合政策或公益貢獻者給予容積獎勵
配合修訂更新容積獎勵基準,強化建築容積獎勵之公益性,並增列建築規劃設計細項,配合現有管制或規劃設計有利提昇整體環境者,應給予容積獎勵;包括政策鼓勵更新地區(如:更新地區、都市更新重點地區、大眾運輸場站周邊更新等等)增訂容積獎勵規定;對於提供與捷運連通銜接空間、提昇地區防災能力或協助興闢公共設施,具有一定程度貢獻者,皆得申請容積獎勵。
二、結合信託機制,協助弱勢社區自力更新
透過建立信託平台、提供相關補助與協助方式,協助社區居民以信託機制解決更新資金籌措與開發風險問題,鼓勵居民自辦更新。
三、提供整建維護補助,提昇居住環境品質
為避免建物過早更新,未來將積極推動更新整建、維護機制,提供整建維護費用補助,建立配套監督管理機制,並研擬整建維護費用貸款、稅賦減免、配合放寬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等建議。透過改善建物外觀、結構體補強、設備更新等作法用,延長建築物使用壽命,提昇環境品質。